第一百六十二章:本份尔(1 / 2)

“如果本官判刘航和同样见义勇为的牛言墨有罪,那么试问:以后谁还敢仗义救人?”

“朝律,它是约束和规划出人们的言行与准则,不是断绝良善和正义。”

“同样基于朝律本身就是建议在正义公道的基础之上。”

“本官宣判:梁灵儿突遭羞辱、与面临被抢走可能会因此产生的生命危险,在有机会摆脱、却不敢完全将生的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的情况下,扎向罗横的行为,乃正当防范!”

“胡扯!”

罗忠全再听不下去,跳脚怒斥:“你个狗官,在胡言乱语什么?不会判就滚下来!本官一定会弹劾你!”

“啪!”

林焕一拍惊堂木,厉喝:“搅扰公堂,带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胆儿肥了!

之前都让你们吵吵过了,还敢在宣判的过程中出言打断,还敢威胁主审官,挨打去吧!

“你敢!”

罗忠全指着林焕的鼻子叫嚣。

林焕看向他,“当堂恐吓主审官员,再加三十大板!”

这已经是因为罗忠全乃官身的份儿上了,否则,老命都别想保得住。

罗忠全气得两眼上翻,有进气、没出气。

反了、反了天了,居然有人敢这么干!

但更敢干的还有大理寺的衙差们。

林焕的命令一下,他们便上前拖人。

拖着已快气死的罗忠全下到堂外,当着所有看热闹的众人们的面,按在长凳上就啪啪啪地打了起来。

引来看热闹的人就是一阵阵叫好之声。

“肃静!”

林焕再拍了下惊堂木,让衙差们堵了罗忠全惨叫扰堂的嘴后,继续自己的判词。

“朝律有云:行为人应当在事发之前、之时,就要有预见自己言行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这一条很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所承担结果的轻重。”

林焕的语气不疾不缓。

按照之前的步骤和节奏,解释了如此判罚的根由。

“我们如果突然遭遇不可抗力的羞辱,乃至感觉到自己的生命都要受到威胁的时候,是会丧失预见能力的。”

“本官自己就有设想过。如果我是梁灵儿,在遭遇这些之后,眼看要祸害自己的恶人,和帮助自己的好人打了起来,会怎么做?”

“有些人会不知所措,有些人会躲去一边,有些人甚至会转身就跑……”

“梁灵儿很勇敢。年仅十岁的她,没有扔下救命恩人只顾自己逃命,她选择了帮忙。”

“可她那么小,能怎么帮忙呢?何况她还对着恶人有滔天的恨意与惧意。”

“弱小时借助外力,何错之有?她本能地抄起了刀子,扎向了那个恶人的肚子。”

“谁能来告诉本官:当时的她,如果当时的你们是他,你们是否能够预见这一刀下去的结果?”

“或者说,是否能在拿刀前就预见会捅死人的结果?”

“以梁灵儿的角度来说,即便当时罗横恰好被刘航一拳给打了出去,她能预见到罗横还会不会反抗吗?”

“然后再判断自己如果捅过去那一刀,会不会就给捅死人了呢?”

违律,通常都是因为失去了理智。

哪怕是谋害,预谋犯罪,人犯也是有一部分丧失了常人应有的理智和判断。

否则,违律之事就不会发生。

林焕将自己套用在梁灵儿的身上,去理解的就是……

估计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也只会有一个念头:恶人不死,就是自己死!

或者是恩人就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