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说得轻巧,那可是我翁家的姑娘!假如是洪鲵出了事儿,您也这么说?”翁老太太还没说话,翁三婆婆先急了。为了自己家的孩子不被吊死在码头上、为了翁家所有人不至于成为帝国的笑话,她豁出去了,直接向皇帝提出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把洪鲵都饶了进去。微妙的是,这次翁老太太没有制止妹妹,连声都没出,看来她也想问这个问题。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办法吧,两位婆婆听听是不是能同意。涉案人员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一点不能更改,但是死法可以变一变。明月不算是主犯,她只是有点糊涂,我把她留给三位婆婆。但是这件事儿不能拖,载着翁小乙的船现在估计已经快到金河城了,搞不好明天一早内务局的人就会来的。”
“明月算是自杀,一死百了。不管翁小乙如何指证,她也不可能活过来作证。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不会被认定为有罪,翁家相对来说受到的波及也要少一些。至于说翁小乙和其他两个翁家人,都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就算翁家用人不当、识人不明,让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一两位可就够了。”
“明月的四个孩子我带走抚养,他们不适合再在这里生活,我会带他们去一个没人知道这件事、没人知道他们是谁的地方,让他们好好的上学、长大,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尽量不受父母的影响。”
“既然三婆婆刚才问道了洪鲵的问题,我也不打算被人说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件事儿是我私下让内务局办的,泊蛟、伊一和那些部长并不知道,既然我得手了,就算是占便宜的一方吧,我理应付出点代价。洪鲵会不会做这种事,我不清楚,也不敢保证。就算她真的触犯了帝国法律,也轮不到我管,因为到时候帝国的皇帝是洪金河。我在翁小乙这件事儿上,也触犯了帝国法律,好在我是皇帝,不用被吊死,就惩罚我退位吧,我把我自己流放到开普敦港去。”
“两位婆婆,涛伢子也只能付出这么多代价了,您二位觉得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洪鲵的问题,洪涛没法回答。你说会吧,别人谁信?你说不会,那凭什么轮到别人身上就会呢?不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所以洪涛先不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先谈谈交换条件吧,只要保住翁家不让她们在这件事儿上太受打击,再给她们一个足够份量的面子,她们就不太会为了这件事儿和自己翻脸。一个女儿和一个家族的未来比较,孰重孰轻她们应该会想明白。
“陛下觉得律法这么重要?为了它连皇帝都不做啦!”这次不光是三婆婆目瞪口呆,一向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大婆婆也柱着船桨向前走了两步,拉着洪涛的胳膊,近距离盯着洪涛的眼睛,想判断一下这位皇帝到底是不是在耍花招。洪皇帝喜欢耍人玩的恶名和他杀人如麻、抠门到家、碎嘴子无敌这几个特点已经在金河国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就是这么怪,他们不容易记住别人的优点,却很容易把别人的缺点放大,一辈子都忘不掉。
“除了我之外,比任何人的命都重要!因为它是保证大家能过上好日子的基础。没有我、有规则在,大家的生活会和现在一样,国家照样是谁也不敢来欺负的;光有我、没有规则,我只敢保证在我死之前是这样,我死之后,婆婆们的后人会不会去欺负别人、别人会不会来欺负他们、他们和其它家族的后辈之间会不会因为争权夺利互相残杀,我都不能保证。”
“两位婆婆都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明白人,当初咱们和海盗一样,四处又抢又杀,还拉着自家孩子去帮别的国家打仗,折腾了这十几年,难道就为了让咱们这一代人活得舒服点吗?其实我自己并不太喜欢这样的规则,因为它会限制每个人,连我这个皇帝想出海玩一玩,议会都不准。但正是这种限制,让大家都能处于相对安全、相对公平的状态里。”
“有没有这套规则、有没有这个国家,对我和我身边的人并不重要。我的本事婆婆们知道,只要我想,我可以去任何地方生活,活得也不比现在差,可是别人不成。我之所以玩了命的去保护这些规则,主要是让它来保护大家的,其中也包括翁家,前提是大家也都要维护规则。”
“规则可以有缺陷、可以有弱点,这没关系,我们发现一个就堵上一个,发现一个就完善一个。咱们这次做对了,就会给后人竖起一个榜样,让他们知道,以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明月的死是完善规则的代价,我的皇位也一样是代价,我认为值得。”类似的问题,洪涛都记不清和别人说了多少次,以后恐怕还得说下去,至于别人听得懂听不懂、愿意不愿意听,无所谓,反正我说了,这是责任。
“怪只怪我们瞎了眼,把明月嫁给了那个家伙!陛下的意思婆婆明白了,这件事儿翁家不会闹,也不会给陛下添麻烦。不过陛下就不用退位了,这让翁家以后就没脸在这里待下去了,如果让金河知道了是我们翁家逼走了他的父皇,下一辈的情谊也就没了。有你在,婆婆们睡觉都安稳,我觉得议会应该把你的雕像立在金河口,一边一个,比门神还管用。”大婆婆显然同意了洪涛的处理意见,也接受了洪涛的诚意,而且还想得更多,不想背上逼走皇帝的恶名。
“我也不想退位,更不是翁家逼我退位,这件事儿和翁家没关系。都是那个规则啊,刚才不是说了嘛,为了抓翁小乙,我也干了不少违法的事情,帝国总理、各位部长,都让我给骗了。如果我不出面,慈器估计就得去矿山挖矿去。他是不太讨人喜欢,可他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让一个为帝国尽心尽力的人为了皇帝去背黑锅,以后金河国就没人敢挺身而出了?”
“婆婆您爱惜翁家的羽毛,我们洪家也不是臭狗屎,不能让别人指着我后背戳戳点点。这些日子肯定会有些流言蜚语,婆婆们忍一忍,待到公审那天,我必会给国家、给翁家、也给我自己一个交代的。关于退位这件事儿,请两位婆婆一定要帮我保密,我还得利用这个头衔干点事儿,不能让某些人知道得太早。嘿嘿嘿……那我就先走了,二婆婆那边我就别去说了,还请两位婆婆代劳吧。唉,我都不好意思去见她老人家……”事情办妥了,洪涛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劝别人去逼死自己的亲人,即便是成功了,也没啥可得意的。
这一夜,注定了很多人无法入眠,翁家里愁云惨淡是肯定的,大婆婆都没和二妹说,直接就派人把翁明月从城里叫到了翁家大院,然后大门一关。
第二天出来的,只能是一个死透了的翁明月,还得是自杀。老太太不糊涂,护犊子没问题,可是什么时候能护、什么时候不该护或者说是护不住,必须要脑子里明白。连皇帝都要为了这件事儿退位了,如果翁家再不识时务,打算和皇帝对着干,非要以玉碎换瓦全,最终结果很可能是玉碎了,瓦肯定也保不住。
(未完待续。)
“陛下说得轻巧,那可是我翁家的姑娘!假如是洪鲵出了事儿,您也这么说?”翁老太太还没说话,翁三婆婆先急了。为了自己家的孩子不被吊死在码头上、为了翁家所有人不至于成为帝国的笑话,她豁出去了,直接向皇帝提出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把洪鲵都饶了进去。微妙的是,这次翁老太太没有制止妹妹,连声都没出,看来她也想问这个问题。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办法吧,两位婆婆听听是不是能同意。涉案人员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一点不能更改,但是死法可以变一变。明月不算是主犯,她只是有点糊涂,我把她留给三位婆婆。但是这件事儿不能拖,载着翁小乙的船现在估计已经快到金河城了,搞不好明天一早内务局的人就会来的。”
“明月算是自杀,一死百了。不管翁小乙如何指证,她也不可能活过来作证。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不会被认定为有罪,翁家相对来说受到的波及也要少一些。至于说翁小乙和其他两个翁家人,都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就算翁家用人不当、识人不明,让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一两位可就够了。”
“明月的四个孩子我带走抚养,他们不适合再在这里生活,我会带他们去一个没人知道这件事、没人知道他们是谁的地方,让他们好好的上学、长大,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尽量不受父母的影响。”
“既然三婆婆刚才问道了洪鲵的问题,我也不打算被人说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件事儿是我私下让内务局办的,泊蛟、伊一和那些部长并不知道,既然我得手了,就算是占便宜的一方吧,我理应付出点代价。洪鲵会不会做这种事,我不清楚,也不敢保证。就算她真的触犯了帝国法律,也轮不到我管,因为到时候帝国的皇帝是洪金河。我在翁小乙这件事儿上,也触犯了帝国法律,好在我是皇帝,不用被吊死,就惩罚我退位吧,我把我自己流放到开普敦港去。”
“两位婆婆,涛伢子也只能付出这么多代价了,您二位觉得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洪鲵的问题,洪涛没法回答。你说会吧,别人谁信?你说不会,那凭什么轮到别人身上就会呢?不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所以洪涛先不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先谈谈交换条件吧,只要保住翁家不让她们在这件事儿上太受打击,再给她们一个足够份量的面子,她们就不太会为了这件事儿和自己翻脸。一个女儿和一个家族的未来比较,孰重孰轻她们应该会想明白。
“陛下觉得律法这么重要?为了它连皇帝都不做啦!”这次不光是三婆婆目瞪口呆,一向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大婆婆也柱着船桨向前走了两步,拉着洪涛的胳膊,近距离盯着洪涛的眼睛,想判断一下这位皇帝到底是不是在耍花招。洪皇帝喜欢耍人玩的恶名和他杀人如麻、抠门到家、碎嘴子无敌这几个特点已经在金河国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就是这么怪,他们不容易记住别人的优点,却很容易把别人的缺点放大,一辈子都忘不掉。
“除了我之外,比任何人的命都重要!因为它是保证大家能过上好日子的基础。没有我、有规则在,大家的生活会和现在一样,国家照样是谁也不敢来欺负的;光有我、没有规则,我只敢保证在我死之前是这样,我死之后,婆婆们的后人会不会去欺负别人、别人会不会来欺负他们、他们和其它家族的后辈之间会不会因为争权夺利互相残杀,我都不能保证。”
“两位婆婆都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明白人,当初咱们和海盗一样,四处又抢又杀,还拉着自家孩子去帮别的国家打仗,折腾了这十几年,难道就为了让咱们这一代人活得舒服点吗?其实我自己并不太喜欢这样的规则,因为它会限制每个人,连我这个皇帝想出海玩一玩,议会都不准。但正是这种限制,让大家都能处于相对安全、相对公平的状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