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永远的万华镜写轮眼(2 / 2)

喀秋莎火箭炮这样的武器,虽然当时受限于时代技术和科技水平的问题,所以采取的是比较传统的方式,但是喀秋莎火箭炮依然是当时非常好用的武器。

“制导问题目前没有特别好的方式解决,除非我发射一个卫星到他天上,不过可以按照以前迫击炮的方式来尝试运作,通过计算火箭弹的质量和发射速度等等问题,从而得出一个抛物线。”雨宫宪一兴奋的舔了舔嘴唇。

想要精密制导是不怎么可能的了,没有卫星的指引,导弹的发射也不可能自己坐在上面去操控,所以二战时期的迫击炮就是一个不错的参考。

而且因为有推进剂存在的原因,所以火箭弹可以发射的更远,它的一个抛物线自然也就可以更远,从而满足远距离杀伤的指标要求。

不过缺点也是有的,那就是针对移动的活物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忍界的忍者都是一群怪物,即便是普通的下忍,他们奔跑起来的速度也是非常惊人的,如果想要杀伤忍者军团,就需要设置提前量做参考,也就是需要一个观察员。

但是如果只是针对建筑物的袭击那就无所谓了,估好距离位置就可以直接开炮。

“未来也许可以尝试一下设置一个查克拉自动追踪装置,让发射的火箭弹和导弹什么的具备追踪查克拉的性质,从而让这些武器发射出去以后自动追踪查克拉最为密集的区域进行打击。”雨宫宪一顺手把这个想法记录了下来。

虽然说忍界的科技想要发明卫星还是有一些艰难,但是这一点应该还是比较好解决的,到时候再去想想办法,就可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了。

“不过这制导问题需要火箭弹完成以后才可以计算,发射问题倒是好解决,到时候根据燃料的性质来设计一个击发的撞针就可以了。”雨宫宪一挠了挠头。

看来一个喀秋莎火箭炮的制作也不是特别的复杂,当然这是站在雨宫宪一的角度上来说,毕竟他已经知道了火箭炮的理论和一些原理,放在那个时代,科学家能够研发出喀秋莎火箭炮和其他类似的武器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事情。

在等风花小雪送来原材料的时候,雨宫宪一就闲着没事去实验室看了看,目前的实验室还在照常运行,雨宫宪一拿过一份报告打量了一下。

实验都很成功,所有的忍者都被移植了宇智波一族的基因,雨宫宪一给他们移植的分别是带土的基因组止水的基因组和鼬的基因组。

至于佐助的基因组,雨宫宪一并没有去尝试,毕竟佐助这个家伙的身份比较特殊,身为六道仙人的儿子,很难说佐助会不会被六道仙人关注。

要是六道仙人闲着没事感应了一下现世,然后发现自己的儿子怎么满世界的跑,那么到时候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必要的争端。

毕竟雨宫宪一一直对六道仙人这个家伙有一些顾虑,毕竟对方身处净土,而且对灵魂的掌控很强,忍者们的灵魂也一直存在于净土中,这就让雨宫宪一不得不怀疑六道仙人到底想要做什么了。

当然也可能是他想的太多了,毕竟六道仙人在原著里出场次数也不多,也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了六道仙人有什么想法。

“这些实验倒是都成功了,接下来就是不停的重复做实验,直到让雪之国的这些忍者都打开三勾玉甚至万花筒写轮眼,有了充分的试验数据以后,我就可以自己打开万花筒了。”雨宫宪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接下来就是看看实验数据,而且对于永恒万花筒,雨宫宪一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虽然按照正式的火影设定来说,永恒万花筒本身其实也就是万花筒写轮眼,只不过区别在于永久的万华镜(万花筒)写轮眼本身并不会因为瞳力的提升而失明。

而普通的万花筒写轮眼会因为不断使万花筒瞳术的时候提升瞳力,从而导致眼睛失明。

而宇智波一族这么一个庞大的家族,在家族历史里唯二开启过永恒万花筒的也就只有宇智波斑和宇智波佐助,而这两个家伙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六道仙人儿子因陀罗的转世。

“所以说所谓的永恒万花筒,其实本质上就是血脉更加提纯的大筒木眼睛。”雨宫宪一撇了撇嘴。

火影在前世的一个黑点就是血统论,虽然说很多人都觉得并不是血统论,也有佐助和鸣人的努力,但是不得不说血统的确是非常重要的玩意。

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宇智波一族从当初战国时期的繁盛到了木叶时期的灭亡,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能够开启永恒万花筒的也就只有两个呢?

要知道宇智波光这个小女孩在战国时期就开启了万花筒,当时的宇智波一族开启万花筒的人也不少,但是他们解决万花筒失明的方式就是在家族内部的争斗中抢走别人的万花筒。

雨宫宪一不相信宇智波一族全部都是废物,没有人想过解决这个问题,宇智波斑就开启了永恒万花筒,所以其他人也肯定有过尝试,但是都没有成功下来的案例,所以可见血统在这里面的关键意义。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陀罗的转世,那么你连开启永恒万花筒的资格都没有。

只有因陀罗的转世,才是开启的钥匙,当然能不能把钥匙插入锁孔成功打开这道门,就要看持有者自身的努力了。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查阅了资料以后发现,火影漫画里并没有提到过永恒万花筒这么一个概念,即便是博人传里,也只是说永久的万花筒写轮眼,当然永恒万花筒也的确更加精炼一些。

而开启永恒万花筒的方式,最起码在火影本作里只有斑和佐助成功过,博人传另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