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哥哥昨晚抢救的那位病患是一个五十八岁的富婆。
那位富婆其实没什么大病,是富婆的子女买通了庸医严重化了小毛病。”
“笪笪,我看昨晚的那陪护的两个家属好像很希望病人活。”迟琛说道。
迟笪点头。
“那位富婆有一儿一女,在三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
她一个人一边打拼事业,一边养大了一儿一女。
但是现在这个社会环境,不是有血缘就能真的是一家人一家亲的。
利益,钱,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富婆现有的身价十几亿,一路走过来相当不容易。
她没有富养一儿一女,那一儿一女倒是歪了。
一儿一女现在都成家了,知道富婆有十几亿的身价和一家上市公司,就起了争抢财产的心眼子。
儿子偷偷塞给张飞光六十万,要求想办法让富婆悄无声息地死掉。
女儿也好巧不巧地找张飞光,给了四十万,要求一样。”
大家:“……”
这白眼狼养的…
好可怕!
“那昨晚陪护的那一男一女是谁?”迟琛疑惑问道。
“是富婆的干儿子干女儿,他们希望富婆好好活着,毕竟那么大的一个公司不能没有掌权者,他们也不好插手。
干儿子自己有一家工作室,之前和富婆的公司接洽到业务合作。
富婆很欣赏干儿子工作上的能力,这一来二回的,认了干儿子。
干女儿是个孤儿,是富婆之前资助的贫困生,现在大学毕业了,是个设计师。
富婆也很欣赏她,认了干女儿,花钱送干女儿出国继续深造。
现在干女儿学有所成回来了,还没来得及报答富婆,就得知富婆重病昏迷入院。”
迟琛默默地摇摇头。
“富婆是个女强人,但也不是盲从血缘关系而不做后路思考地把公司交给一对儿女。
富婆辛苦打拼下的小江山,接班人必须要经过公司一系列的考核才能有资格经过高层选任。
他的儿子和女儿经过三次考核都没通过,对经营公司的理念和未来策划都没有让公司高层满意。
富婆很珍惜自己的羽毛,格局也还不错,公司交给有能力的强者,才不会糟蹋她大半辈子的汗水。
富婆也看出一对儿女资质不够,解决事情的能力不行,便没有再考虑让他们作为接班人的计划。
小主,
富婆对他们也不错,能力不行,资质不够,倒是给了他们一点股份,可以每年蹭点分红。
但他们不知足啊。
那兄妹俩表面和,背地里较劲儿。
一个嘛,以为富婆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