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方略,是经多方讨论,朱老七修修改改之后的产物。
方案由州衙提交议政会表决,虽然仅仅是在走流程。但这个流程就很重要,告知这些在马六甲落户生根,并且取得成就的大明人,官府施政的风向,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怎样做才符合大明的根本利益。
其实,五项方略说的就一件事:在瀛州领地内,限制打压一神教,推行儒佛道三家。
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思,直接就操刀子开干,将境内的一神教连根拔起。如此,不就有大片肥沃的熟田可以分派了么?
贪婪,是人的本性,朱老七把大明人的贪婪唤醒,如今倒是不必害怕大明闭关锁国了,尝到甜头的人越来越多,潮流不可阻挡。
现在,朱老七哪怕什么也不做,这股浪潮也会推着他奔跑。
如果哪一日朱老七累了,想要停下脚步,说不准还会被丢进海里喂鱼。
面对信仰,朱老七也没有解法,不要说他,便是几百年之后,也还是乱糟糟,宗教战争从来也没有停止过。
文明之争,没有妥协。
生存空间之争,更加没有妥协。
这是一个重塑世界格局的新时代,基督教文明,景教文明都在极力扩张,倘若华夏文明不激进一些,那就输了啊。
而马六甲,就是华夏文明的桥头堡,坚守并且稳固此地,不仅仅是当下大明的现实需要,更是为子孙后代守住最起码的生存空间。
而且一神教那些所谓神学也确实荒唐可笑。
同样是神,凭什么你的神就是唯一,其他神就是伪神?
同样是肉,凭什么猪肉禁口,羊肉不禁口,甚至别人吃猪肉,你看到也不行?
正做生意呢,你就突然跪地下做礼拜,旁人就得让块地方还不能说话,我尊重你你尊重我了吗?
到了后世,就还有单开宿舍单开食堂等等乱七八糟的玩意,请问法理情理依据从哪里来?
依着朱老七来看,简直荒唐。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那个时候一神教统治世界了嘛,多神教反而成为异类,不得不做出某些妥协。
老实说,五项措施没有指名道姓,除了税收,没有额外歧视,这特酿就已经很良心了。
在欧罗巴,完全没有异教的生存空间,不是西方教信徒的,大概只有奴隶。
在奥斯曼,异教徒是要被课税的,礼拜时异教徒要躲起来,免得亵渎神灵。
萨法维也如此,莫卧儿也一样,喝牛尿的被不吃猪肉的踩在脚下,甘当牛马。
这世界哪有什么公平公理,都在鼓吹自己贬低旁人,除了偏见就剩下歧视了。
而淡马锡颁布的措施,只不过是禁止借宗教之名搞特权而已,已经很仁慈了。
至于人头税同劳役,全世界的牛马都有,你家苏丹大老爷都没拿你们当人呢,跑瀛州这里就能轻易享受国民待遇?想什么呢,吃屁去吧。
不服就杀杀杀,左公当年所为,朱老七不介意提早几百年做过。
而至于周边几国会有什么反应,则有待观察。
就朱老七所见所闻,这些贵族就没有几个坚守戒律教规的,吃喝嫖赌什么都干,论虔诚,当真不如路边那些要饭的。
一忽儿间就过了半月时间。
朱老七在监督各项工作进度的同时,也收到了部分有关外交方面的建言献策。
小主,
建议嘛,大多老生常谈,无甚助益。也怪不得他们,虽然周边都是异族国度,甚至身边就生活着语言风俗完全不同之人,但能够睁开眼看世界的,有兴趣关注彼此不同的,有能力分析国政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只关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想要看到点新意,则过于苛求了。
偶尔有益的观点或者建议,朱常瀛便记录下来。
归纳整理之后,看一看同自己的想法到底有多大误差。这很重要,太过超前的方法在此时是行不通的,最起码要让负责具体执行的人知晓他们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这么做。
无法理解,又何谈执行呢。
多方讨论,渐渐的,一个初步方案逐渐成型。
第一,淡马锡新增一个衙门:总领马六甲两岸及爪哇岛诸国公署,设公使一人、副使两人、参赞若干。负责对马六甲两岸各国,对爪哇各国外交事务。
今后,凡涉及缔结条约,公文草拟转达,本国侨民管理等等涉外事务,皆由公署协调军政商进行。公署不受地方辖制,对接中枢外交司。
第二,酌情于各国设立领事馆,负责监督协议执行,保护本国以及侨民利益诸事。
第三,正式设立马六甲总督府,擢升贺承志为马六甲总督,总理马六甲两岸,暹罗湾军务。临战,官商民悉听调遣,有临机决断之权。
第四,照会诸国,重申大明外交之原则,也即盟国、保护国、贸易国、敌对国之界定标准。
第五,照会诸国,大明有义务保护盟国、受保护国之利益。除此之外,不干涉他国事务。如盟国、受保护国之间产生矛盾,大明有义务调解,是非曲直以公道论。
第六,照会诸国,马六甲、雪兰莪无论发生何事,皆为大明内部事务,其他国家不得参与其中,否则将视为敌对行为,后果自负。
一系列的变动将淡马锡搅的昏天黑地,各官署忙的不可开交。
八月中,各项事业方才初步步入正轨,新成立的外交公署衙门暂时委屈在议政会大楼,而海巡衙门则暂时在海军总部办公。
海巡展开巡海,外交公署派遣人员奔赴各国发布照会。
有关婚姻、宗教两条法令也在淡马锡、马六甲、雪兰莪三地张榜公告。
消息刚刚传出,估计还要发酵一段时间。
为防有变,贺承志坐镇马六甲,邓通坐镇雪兰莪,海军陆战队奔赴各战略要点增强防卫。
同时,朱老七命令二人重新整肃归附的土军。
凡口食猪肉,宣誓改宗的,即刻升官加薪,否则发放一月薪俸,放还归乡,不予续用。
州衙、县衙也需同样做法,不食猪肉不得为公职。
有些急切了,但落子无悔,就看一看会产生多大的风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