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六年三月。
瀛王府向下发布了第一道王命,称《移民令》。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种植农作物者,户赐安家费五至十两不等,户赐大型牲畜一头,免费赠送农耕用具。赐地人均二十亩,若拓荒有多,以实际开垦亩数为准。三年不征,而后年征粮税十抽二,无其他任何杂税无徭役。种植桑茶棉麻亦同此例。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兴办盐场,木场,砖瓦场,采石场等诸般产业者,免费赠送经营场地,王府以泉州行价收购其产出。税率十抽一至十抽三不等,具体税率以所从事产业为准。
这是一份只针对瀛王领地的一份政令,而且是以自愿为主,在澎湖同北塘两地颁布。
现在,我手中只有北塘两个庄子,前来澎湖时,农户该来的已经来了,剩下的不强求。
所以,这份政令实际上是针对士兵和工匠的。
我的兵,都是募兵,称雇佣军也可以,沿河各省军户都有。
朝廷不给啊,我只能自己想办法。至今,朝廷当初承诺的船只同募兵费用还欠着我少半呢。也懒得要了,同他们耗不起。
愿意拿命来换银子,家里定是不富裕的,定是有人愿意前来的,只是不好确定比例能达到多少。
工匠,同样如此,但他们有一技之长,相比于开垦土地,显然会倾向于开办工坊,因为利润更加可观。
而开发瀛州,建房修路所需要的物资不要太多,自己办工坊显然是不划算的,若能有私人来经营,将是绝佳的助力。
具体能有多大作用,谁也不敢确定。
只能眼巴巴的等着看政令颁布后的反应。
但我以为这份政令的意义重大。
它实际上取消了户籍限制,什么匠户军户盐户的限制没有了,完全自由。只是不能明说,能听懂的也就懂了。再者,它做到了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税,而且还更进一步,没了苛捐杂税。
两件事,没有一件是朝廷可以做到的,神仙坐在那个位置也不行。
就说这军户,取消军户就是在动军官的命根子,尤其是那些有爵之家。而取消匠户盐户,就是在触动所有达官显贵的钱袋子。至于让达官贵人纳税就更不必说了,触之必死。
有人说我大清做到了,其实没有。
八旗驻进皇城,汉人无权进入,各省遍布满城。而他们的土地,自然也是不会纳税的,法律也是单独的一套。说来说去,只是把蛋糕从东家搬到了西家,从此西家低人一等,全都是奴才。
所以我只能逃出来,跳出那个圈子,在瀛州怎么折腾也触犯不到他们的利益。这已经是将危险降为最低的一种办法。指望着他们自己革自己的命,痴人说梦罢了。
在《移民令》下发的同时,一封奏本也在去往京师的路上,《瀛州移民疏》。
这奏本也是关于移民的,但说的比较简略,只说若有流民或者灾民需要安置,瀛州愿意接收,恳请皇帝恩准瀛王府同各州县接洽。若恩准,请传抄邸报。
随奏本一同送京的,还有各色礼物。
敬献给皇帝的礼物:丰臣秀吉的佩刀三光日月,三幅倭铠,两幅日风仕女画作,一把日式象牙折扇,一封战报。
敬献给皇祖母以及皇后的礼物:燕窝、珍珠粉、海参、鲍鱼等保养滋补品。
除朱老三之外,皇亲也各自送了些。
人走,但茶不能凉。
尤其是我那皇帝老子,每次求他点事,我这个做儿子的总要送些好处,这父子关系,简直反着来。
这封奏疏,内阁没有理由不同意,大明已经人满为患了,如何安置流民已是令朝廷官员最为头疼的一件事。而皇帝,见了礼物总要给几分薄面吧。
至于瀛州处理政务机构,暂时也不急,没有民管理个啥啊,就几个老倌去慢慢商议吧。
不过军政同贸易,却被我彻底梳理了一遍。
按着皇帝旨意,王府下有三个千户编制。
应设卫指挥使一人,副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两人,指挥佥事两人,千户三人,副千户三人,把总以下若干。
但实际上也没人管,朝廷中枢的文官缺员近三分之一皇帝都不管,更何谈我王府的破烂事。
临出京前,我也只为余良佐讨了一个副指挥使的官职,其他就没有了,不是我不想给手下人封官,而是招募进来的都没有资历,兵部没有档案,报上去也没有用。
没有办法之下,才采取边军做法,设立伍长、什长之类的。
严格来说,这些不是正式官职,而是行军作战时的临时差遣,领军将领要自掏腰包给他们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