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大概是没有调查清楚,恨错人了吧?”
“这不可能,不,就算不是她,也是你们王府害死了我妹妹,我报复她也没错。”
这么说也有道理哈。
事情已经有了眉目,岭南王妃让其他下人都散了,继续审问迎秋。
就在此时,岭南王回来了,身边跟着一位漂亮妇人,是他的妾室,也是侧妃,府里人都喊她梅侧妃。
梅侧妃打扮的珠光宝气, 丝毫不逊色岭南王妃,都是娇嫩的颜色,衬的她柔柔弱弱的,走路都依偎在岭南王身上 ,眼角低垂,像是小鹿一样,很清纯无辜的长相。
岭南王另一边跟着他的庶子,不过人家现在也是嫡子,叫齐楠,养在王妃膝下了,是王府下一任的世子呢。
他们倒像是一家子,这一幕,哪怕岭南王妃已经习惯了,心脏还是忍不住的刺痛。
“这是闹什么呢?刚下朝就听说家里出事儿了,一天天的总不消停。”
岭南王妃还没说话,齐楠道:“父王,不是母亲的错,是姐姐的病突然加重,母亲很担心姐姐,乱了分寸,才会闹的家宅不宁。
只是母亲竟然请了一位女子来给姐姐看病,我怕姐姐有什么闪失,还请父亲回来坐镇,心里才踏实啊。”
若是宋玲珑在场,就会送给这位齐楠世子一个词,男绿茶。
看似是为王妃求情,关心姐姐的, 其实处处上眼药, 潜台词是王妃胡闹,还得父亲回来做主。
岭南王果然生气了,“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萧云笙上前行了一礼:“镇国侯嫡女萧云笙见过岭南王,我听祖父多次提起过王爷,说王爷是皇室少有的武将之才,王爷若是上战场,肯定杀的敌国落荒而逃。”
岭南王高兴起来:“你竟然是萧远峰的孙女儿啊,不错,竟然都这么大了,你祖父身体可好?”
“挺好的,能吃能睡,能舞的动四十八斤的大刀, 就是爱冲动,总想上阵冲锋,挺让人担心的。”
“老侯爷身体好是我们所有人的福气,王妃,好好招待萧小姐,这可是贵客。”
萧云笙道:“不用了,今日我是为了郡主而来的, 王爷可否借一步说话?”
梅侧妃眼神闪过幽怨,什么意思?她是外人吗?
“王爷,臣妾也担心郡主,既然郡主无碍,臣妾还是告退吧。”
萧云笙:“侧妃娘娘稍等,待会儿也有事儿需要询问侧妃娘娘。”
岭南王看她委屈,心疼道:“有什么你直说,梅儿也不是外人。”
“关系到王府生死存亡也能说的吗?”
“这……”
岭南王理智尚存,哄着梅侧妃先去偏殿休息,待会儿陪着她,梅侧妃很懂事的退下,只是临走看萧云笙的眼神满是怨恨。
她一走,萧云笙道:“郡主是被厌胜之术害了,王爷可知道此事传出去,会是怎么样的后果?”
岭南王顿时震惊:“厌胜之术 ?谁这么大胆敢在京师用此邪术?琅华还好吗?”
琅华翻个白眼:“父王有眼睛不会自己看吗?还没死呢,多谢父王眼里还有我这个女儿。”
“不得对你父亲无礼。”
“哼!”
琅华心里堵得慌,父亲对母亲这么冷漠,都能称得上宠妾灭妻了,母亲却每次都护着父亲,真是憋屈死了。
萧云笙不管他们一家人的感情纠葛,继续道:“现在查到了一个做杂役的丫鬟身上,她是为了妹妹报仇,她妹妹是在王府被人打死的,甚至没有送还尸体,后续的调查还没有完,还请王爷来主持吧。”
这是给足他面子,毕竟他是一家之主。
“就是这个丫鬟?”
“是的,她叫迎秋,你继续说,谁让你偷了郡主的贴身之物?郡主的生辰八字又是谁告诉你的?
你妹妹的死很蹊跷,你只有坦白,才能查出真正的凶手。”
迎秋道:“你们官官相护,就算是查出凶手来又能怎么样?能给我妹妹偿命吗?我妹妹还不是白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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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穷苦百姓的悲哀, 有冤无处申, 官官相护,迎秋才会铤而走险,自己报仇。
萧云笙:“事情总要一步一步来,你总要先查出凶手,再说报仇的事儿。
我看你身上还算干净,没有沾染血债,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只是被人蛊惑,偷拿主子东西, 罪不至死。
迎秋犹豫了,萧云笙和她见过的那些贵人都不一样,她身上有种平和淡泊的气质,无悲无喜,却让人下意识的产生信任之感。
“我说,我也不认识她,是个婆子,她先找到我的,她知道我是宝珠的姐姐,也知道我是为了复仇卖身进府的, 她安排我在杂役房,找机会拿到小姐的头发和指甲。
血迹是意外, 郡主被花刺刺伤了手,擦血的帕子正好一起丢掉,我就一起给了那个婆子。”
岭南王脸色凝重,“这是蓄谋已久,冲着我女儿来的,谁对我家这么大的仇恨?”
萧云笙问道:“那个婆子有什么特征没有?能在王府自由出入的,肯定是管事儿嬷嬷,再次见她你能认出来吗?”
迎秋想了想,道:“我自小嗅觉灵敏,我能闻得出她身上有厨房的味道,肯定是在厨房当值的。”
岭南王妃道:“那就好差了,把厨房的婆子都找来,挨个儿认一认。”
岭南王点头:“王妃做主吧。”
今日岭南王府人心惶惶的, 所有下人们都小心翼翼,不知道下一个会查到谁的身上。
王府主子不算多, 梅侧妃得宠,岭南王只纳了几个良妾,平时也不怎么宠幸,养在后院伺候岭南王妃了, 平时还是宠着梅侧妃的时候多。
所以下人也少,但是也有五六百人,只大厨房就有一百多人。
去掉丫鬟和厨师等男子,剩下的婆子有十个,都战战兢兢的过来了。
行礼之后,迎秋挨个儿看她们,最终摇摇头:“都不是,那个婆子更粗壮一些,个子也高, 对了,她戴着一副丁香银耳环,走路的时候步伐比一般人要大,一看就是利索干练之人。”
一个婆子道:“她这么说,老奴倒是想起一个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