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顺;“……”
他挠挠头,面色讪讪的转移了话题;
“那什么……老大你武功又精进了啊,胆子又大,那么危险的场面,居然还能制住洪广秀,那可是恶贯满盈的通缉犯,悬赏榜上的赏金足足上千,老大你发了啊!发了发了——”
说到这儿,程顺也羡慕的不行。
上千两,名正言顺的上千两。
那可是他们正儿八经当捕快,天天风吹日晒,起早贪黑,整整二十年才能赚够的数目啊。
程顺咂咂嘴,心里艳羡的藏不住……当然,这事也真就只能艳羡了。
程顺他自个当时也在场,他也知道离他不远的水匪头头是通缉犯,他也知道逮到人能得赏银千两……可有什么用呢?
他不敢啊!
哪怕时空回溯,以他如今的心态重回当场,他也不敢。
他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恐怕就是不像当时那么怂包哭泣。
至于像老大这样,认准目标,毫不犹豫的提刀就上……
他一辈子都学不会。
程顺这人,空长了副五大三粗的强身板,但其实内地里,怂的不行,压根不是当捕快的料,只唯一的好处是——他特别有自知之明。
所以说归说,闹归闹,在眼睁睁看着老大这么一笔横财进账后,他梳理心情也只用了几秒时间,剩下的,便是满满羡慕和起哄。
“得请客啊老大!请客!”
“我要在醉仙楼吃席,就咱上次去邺城办案经过的那家,听说里边大厨都是从京城挖来的,好吃的能让人吞掉舌头……”
罗慎紧皱的眉头缓缓松开,很是无奈的瞪他一眼;
“吃,就知道吃,你知道那地儿多贵吗!”
程顺睁大眼,一脸搞怪的震惊;
“老大你都有上千两了,居然还在乎这点儿?抠成这样,你的兄弟义气呢!咱们不是说好是彼此的小天使吗……”
“嗷嗷嗷……错了错了!”
“不去醉仙楼……咱就随便在路边吃点小食……啥?路边摊都不请!!”
“老大你堕落了,你真的堕落了……”
“……”
第二天,宋婉清搂着香香软软的女儿睡到自然醒,然后打开后街窗杦,看着明亮耀眼的光线披洒入室,给照到的所有物件镀上柔光,她眉眼弯弯,心情是难得的舒快。
早安啊,美好的一天。
然后承载着这股好心情,她乐颠颠的梳洗打扮,又给宝贝女儿挑了个鲜嫩的颜色穿,然后牵着女儿的手,在街上吃了顿丰盛早点后,直奔县衙,再然后——
美好的心情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