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她就不该看书。

书令她更加了解世界、了解自己。

——可她或许并不应当那么了解自己。

贝儿也不确定。不过,这件事肯定是不该怪书,又或去怪送书给她的人。他们没做错任何事——书的存在只是令此事变得更复杂了一点,但其结果恐怕大体一致。

亲爱的看客们,我难以真心相待的各位朋友,我想你们一定已经被我搞糊涂了…

贝儿想着。

事实上,我现在正在回忆27号患者的由来。

……那是个可怜的倒霉蛋,或许并不真的可怜,但一定十分倒霉。那是个一切正常的下午,贝儿突然向沃尔夫提了一个建议……她建议沃尔夫向阿卡姆疗养院提出申请,将脑死亡中的小丑带来铁山。

“他的精神世界异于常人,我的意思是说,小丑先生的意识与任何人都不相同。”

“如果你希望我能抽取大群的人格,便也应当为我提供一些与之接近的实验体……是的,是的,那些实验都成功了,可他们就只是群普通人,我的意思是,重刑犯——可最糟糕的那个也就只是屠杀了邻居一家五口。那怎么能和真正的超级罪犯相比呢”

她很善于说服他人——何况沃尔夫本就有求于她。

可任何人都很难通过正常途径从哥谭带走小丑。理由很简单也很经典:蝙蝠侠不会准许。

但那时的她就只是个服役中的超级罪犯,她是个恶棍,身后还站着真正的顶级恶棍:这个国家的权力者们。就连沃尔夫也不过是大人们手边的一匹猎犬……而他们是真的很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欧米伽级变种人,真的很想。

贝儿觉得这很有趣。因为他们极快的搞到了小丑——这世上的确存在即使是蝙蝠侠也没法反抗的“规矩”,考虑到这一回布鲁斯的敌人甚至能手搓宪法…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对吧?

于是,这一回轮到她来决定小丑先生的命运了。

与数年前那个潮湿仓库中的突袭不同,那时的她并不如何恨他,也并不想要很深的伤害他。那时的贝儿就只是一只小小的幽魂,需要寄居在母亲的样貌,与杰森的灵魂之上……

那时她脑海里想着的就只有:我不能失去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