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是抱起了我,那动作温柔的和我亲叔叔差不多。
我会一辈子粉他的。我永远都不会离开哥谭!
贝儿·弗莱迪,永远年轻!永不放弃!永远挨揍!
好耶!
第3章
3-没揍
但我不敢也不想就这么被他拎回去。我不知道蝙蝠侠准备带我去哪儿,如果是回阿卡姆倒还好说,往常他抓住我以后也都会把我送进那里。我一般会很给面子的待上几天,然后再找机会溜走。
我害怕他会带我去他的秘密基地。那个全哥谭都知道他肯定有,我的同好们又都很想知道在哪儿,以便一起去开Party的秘密基地——可我不想去,更不想知道那在哪儿。
我觉得作为一个粉丝,应该自觉远离爱豆…哦哦,不是,作为一个反派,我应该离超级英雄们的生活远一些。我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想当他的朋友。我不应该试图了解他,那会变成赛琳娜那样的。她爱上了他。
那让猫女变得犹豫而踌躇,尽管她绝大部分时间都很享受她与蝙蝠你追我赶的快乐游戏,但我知道,她担心他。
我不想变成又一个担心蝙蝠侠的人。我只想用脸亲吻他的拳头。
于是我溜了,再次作弊,将整个身子都变成一道幻影。我知道这样说你们恐怕很难理解,但——想象一下,放轻身体,把自己当成一朵云,一个不存在重量与实体的虚空投影,对,就当自己睡着了…
我消失了。准确点说,我从蝙蝠车的后座‘沉’入了地底,在土地中飘了好一阵儿,这才再次冒头。我长叹一声,知道自己又被蝙蝠抓住了马脚。我能感觉到,他已越来越熟悉我的诸多能力。尽管我有意隐藏,但研究得多了,他总能想出一套更迅捷,也更模式化的对付我的办法。
这让我感到悲伤。有时我似乎也能体会到小丑的艰辛。他也很怕被蝙蝠摸透,很怕自己变成一个没意思的旧玩具。我倒说不上怕,但我还是更喜欢这些英雄们临阵迸发出的奇思妙想。我热爱他们突发奇招,给我带来全新而陌生的快乐。
哎。
所以我是真的很怕被蝙蝠带回去切片研究。对不起,布-蝙蝠侠,我知道你是真心想为我好。但我容我拒绝。
我抹了抹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再次隐住了身型,一路飘向了冰山俱乐部。我一直自认与科波特(企鹅人)的关系还算不错,但当被无数把马格南指住脑袋时,还是不得不唉声叹气的意识到这又是我在自作多情,自相情愿。
“为什么这么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