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
自从分配完任务,李牧的生活就忙碌了起来。
一面训练兵马,一面加固城防,还要分出精力安抚城内乡绅。
偶尔还要惩戒一下,不守规矩的纨绔子弟。
以至于他在城中的名头,迅速两极分化,被人送上了“铁面阎王”的绰号。
天地良心,他干的事怎么也和阎王扯不上关系。
顶多就是把犯罪分子吊起来打一顿,然后丢进大牢里。
短暂的郁闷过后,李牧很快就接受了现实。
恶名远播也是有好处的,哪怕是京中来的纨绔子弟,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
尤其是在兵力分配的时候,这些人就强烈要求不去李牧麾下,搞得其他几位千户很是郁闷。
早知道把这群坑货揍一顿,就能够摆脱这些猪队友,他们绝对不会客气。
“千户大人,真乃练兵奇才!
才不到半个月,这三百人就练出了雏形。
只要经过战火洗礼,就能够成为精锐。”
兰林杰夸赞道。
他不懂带兵打仗,但士卒有没有战斗力,却是感应出来的。
眼前这支队伍,不光身材要壮实许多,身上还有一股煞气。
正常情况下,这只应该出现在老兵身上。
“兰先生,这次你可看错了。
距离精锐他们还差得远,看起来有气势,那是因为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眼前这三百人的队伍,有三分之二是山中的猎户,还有一部分是屠夫出身。
杀畜生虽然不能和杀人比,但终归是见过血的。
现在他们只是简单的熟悉了一下纪律队列,看起来是有模有样,想要真正形成战斗力,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李牧摇了摇头说道。
嘴角的笑意,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喜悦。显然,眼前的亲兵卫队是超预期的。
这些人是从两万一千多人中选出来的,可以称得上是百里挑一,具备成为精锐的素质。
“老爷,您来了!”
听到这个称呼,李牧狠狠的瞪了来人一眼,没好气的训斥道:
“汪老二,你给我记住了,在军营之中要称职务!”
武将养家丁虽然是公开的秘密,但明面上还是朝廷的军队。
在军营之中称呼老爷,传了出去的话,影响终归是不好。
除非眼前这支队伍,都是他的家丁。那随便怎么称呼,都没有关系。
为将者都希望手中的兵越多越好,李牧也不例外。可他的身份只是一名千户,养三百家丁太过扎眼。
“是,千户大人!”
汪老二严肃的回答道。
虽然他更喜欢称呼老爷,以表明身份亲近,但李牧既然提出了要求,他还是会选择遵守。
从人群中不断穿梭走过,李牧缓缓说道:
“被征召过来守城,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心里都不情愿,但既然来了,那就要面对现实。
到了战场上,浑浑噩噩混日子的士兵,永远都死的最快。
想要从战场上活下来,那就必须加强训练,让自己成为最优秀的士兵。
狭路相逢勇者胜!
要么把敌人杀光,要么被敌人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