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天啸也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爱。现在到了这个家,给予他补偿的时候了。
当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具备的时候,一切事情都应该水到渠成。
一个人活一辈子最放不下的,无非就是两样东西,一个是钱、另一个是情。
为了钱,可以起早贪黑,即使做牛做马也不足惜;为了情,可以掏心掏肺望穿秋水,到头来钱带不走,情也留不住。
躺在炕上的翠芬,现在已经走到了,自我妥协的时候了,但她不想把自己的妥协,留给其他不相关的人,要留就留给自己的女儿。
生而为人在有些时候,也是很遗憾的,不想散的也要散了;不甘心妥协也要妥协了;不能接受的也要接受了。
即使翠芬竭尽所能,结果也只能这一样。想到这里,她虚弱的身体,似乎身体有了些力气,好像对他要说些什么,天啸示意她说下去。
“树大遮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自然规矩。你要是不嫌弃,就和奚若结合在一起,共同来维持这个家吧。
如是这样闭眼之后是我,也就放心走了。我知道这个孩子的心里只有你,很难装得下另外其他的人。”翠芬气若游丝地说道。
将至死亡的翠芬终于说出了,女儿奚若心中的想说的话,至此也没有告诉他,她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
死亡时刻面临着,躺在炕上的翠芬,在她生命正常的时刻,天啸没有选择离开她,那还说明着她有着吸引,眼前这个小男人的长处。
她知道自己走了之后,这个家庭就会面临着,四分五裂的局面,这是她不想看到的,也是无法想象的。
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要紧紧攥住天啸的命脉。竟然大胆想到,用母女共侍一夫的方式,以此来抵御家庭风险,可见这个女人的不简单。
因为天啸正当壮年,再次娶妻生子,也是必然的事情。到那个时候,自己的这个家势必就会分裂,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你是不是糊涂了,这怎么能乱点鸳鸯谱,我早就对你说过,奚若在我的眼里就是孩子,虽然我大不了她几岁。”天啸不知所措低声回答,其实他何曾不想这样。
奚若正处于肤若凝脂,走路带风的年龄,就是她披在身后,那瀑布般的长发,都能博得自己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