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缓过劲来的袁守敬袁大将军不怒反笑:“刘盛啊,刘盛。你小子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可惜你分不清形势,太过狂妄自大。
别忘了,我出任淮北大营总统领之前,在南宫大营待的可比你时候长,你以为这些将士会听你的妖言蛊惑吗?”
我不慌不忙地放下手中长刀。呵呵笑道:“我知道你多少有些根基。没有那金刚钻,不揽那瓷器活。人心向善,大家都想过好日子,这就足够了。
你不是想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受我的蛊惑吗?”
我转头对着南宫大营的弟兄们高喊道:“那我们就让这位袁大将军睁眼好好看看,有多少人愿意支持我。”
话音未落,南宫大营中马上步下的将士们,纷纷伸手入怀。
片刻之后。八成以上的将士已将提前准备好的鲜艳的红箍牢牢绑在了额头上。这也是我们提前约定的信号,怕一会儿动起手来分不清敌我。
袁大将军原来留在营中的自己人茫然四顾,发现自己已深陷一片血红色的海洋中。
我抬手轻轻扶了一下额头的红巾,扬了扬下巴,问道:“怎么样?袁大将军,这下有信心了吧?”
袁大将军的脸色由绿色变成了死灰。他咬牙高喊道:“淮北大营的弟兄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给我一起上,消灭叛军!”
我再次举起手中的长刀,更懒得和他废话,只大喊了一句:“杀!”便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从这一刻开始,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做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土匪!
只是这个土匪做的并不轻松,还肩负着推翻整个大顺王朝,建立一个崭新、强盛、爱民的新帝国的重任。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至少从这一刻开始,我就真正成为了令大顺王朝最为头疼的头号悍匪,与他们彻底不共戴天。
当今天下,没有一支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在起义之前,手下的人马已经经历了长期的实战训练,早就饱受了血与火的洗礼。
唯有我率领的这一路人马具有这样的先天优势,能够令大顺王朝闻之胆寒。
在后来的许多战役中,敌方只要听到是我们的名号,有的就直接挂起了白旗,缴械投降了。
我本人从来没打算出名,只想低调地做个逍遥的小土匪,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但被那所谓历史的洪流推搡着,直接跃到了风口浪尖。
在以后的若干年里,刘盛这个头号大土匪的恶名,将在大顺辽阔的天空中久久回响。
原来做人想要低调,竟也是如此困难。
淮北大营中的人马,只有少数人扔下武器,转身就跑。和我原先预想的一样,大多数不明真相的人,还是咬着牙不服气地一味找死。我本善良,愿意成人之美,也是我的优点之一。
迎面第一个冲来的,是一个手举双斧,光着膀子的黑脸壮汉。
因为他光着膀子,其胸前尺把长的护心毛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此刻突然就相信了:人类的确是由黑猩猩变来的。只不过眼前这个壮家伙,显然没有把毛剃干净。
对他我却有些无心恋战,因为我的目标是无论如何要先宰了袁守敬那个老小子。
好在我还没来得及动手,身后的牛大宝就高举双锏,提速迎了上去。我是懒得再听到西瓜被拍碎的声音了,那玩意儿一点乐感都没有。
于是我直接丢下他们,直奔袁大将军而去。
风的呼号声越来越大了,大风起兮云飞扬。
在位于凤凰岭山顶的一座小阁楼里,两扇窗户都被推开了,而且开启到了最大限度。
山贼熊四海和身旁的穆夫人很会选地方。这里视野开阔,山下烟尘滚滚的战场一览无余。
他二人在万马奔腾的乱军丛中,都在努力寻找着我的身影。
穆夫人轻轻叹息道:“那个小子其实挺聪明的,他若是小时候能好好读书,也许能成为一个出名的讼师或者悬壶济世的小郎中。”
一旁的熊四海微微摇头道:“他骨骼惊奇,应该就是那位百年一遇的武学奇才。不过看他的样子,倒更适合做一名统兵的将军,甚至将来做一个开国皇帝。”
说完这句话,他猛地转身,向门外大步走去。
穆夫人奇怪地在身后问道:“你这是要去哪里?”
熊四海头也不回的大声答道:“那小子还没和咱闺女正式成亲呢,老子凭什么要听他的?
我早就看不下去了,下面这么热闹,我要拎着大砍刀下去凑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