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江鸿飞听见旁边的包厢中有人说:“时迁虽是一个贼,却是难得的真好汉,可惜!”
江鸿飞听这两个人提起时迁,似乎是有时迁的消息,冲张三使了个眼色。
张三会意,立即去旁边包房打听:“敢问二位好汉,时迁怎么了?”
一个酒客不答反问:“伱不知晓此事?”
张三答:“俺几个刚从外地来到此地,不晓得此事。”
酒客说:“难怪。”
然后接着说:“时迁本是高唐州人氏,以偷盗为业,偶尔也偷坟盗墓,其偷盗之术冠绝天下,堪称当世神偷,人称鼓上蚤。因他偷了赵宋皇帝的御玩金鸡事发,而逃到了蓟州,住在富辛庄霍家店。他劫富济贫,丑行卯归。时闹春荒,他便带人到贪赃州官家中盗粮,分给挨饿民众。官府到处捉拿他无果,便将富辛庄村民及店东抓到州衙治罪。时迁闻讯,投衙自首,救出村民及店东。目前他人就关在蓟州府衙中,只怕是凶多吉少。”
江鸿飞大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时迁被关在蓟州府衙中,那就好解决了,大不了就劫狱好了。”
当然,劫狱肯定不是最佳选择,尤其是在江鸿飞还准备在蓟州待几天的情况下。
江鸿飞想到,时迁曾在蓟州府惹下官司,被杨雄救下。
算算时间,应该就是这次了。
“既然如此,我还是先见见杨雄再说。”
江鸿飞运气不错,他们几个刚吃完饭,店小二就跑过来,指着一个露出蓝靛般一身花绣、两眉入鬓、凤眼朝天、淡黄面皮、细细有几根髭髯相貌不错的汉子,对江鸿飞说:“那人便是杨节级。”
江鸿飞听言,又给店小二拿了两枚当十钱,然后来到杨雄对面坐下,将两百缗灵石放在桌上,推到杨雄面前:
“小可敬佩时迁所为,想救他一救,节级能否帮忙想想办法?”
见江鸿飞一出手就是二百缗灵石这么大的手笔,杨雄不禁有些动容。
犹豫了一下,又左右看看,见没有人注意他和江鸿飞,杨雄才赶紧将这些灵石收起。
收好灵石,杨雄也不绕弯子,直截了当道:“时迁偷盗赵宋皇帝的御玩金鸡一事倒好解决,此地毕竟是辽国辖地,非是大宋辖地,只要教时迁交出御玩金鸡,便无事矣;他往日偷盗、下墓,亦好解决,捉奸捉双,捉贼拿脏,没贼赃,又没苦主,只要教时迁推脱诸如此类之事皆是在宋境所做,并未在辽地再犯,便不碍事。小可再上下打点一番,此二事皆易平掉。”
顿了顿,杨雄又说:“麻烦的是,时迁去州官家盗粮分给挨饿民众一事,那州官追得紧,还有权势,时迁又无法赔偿,不好处理。”
不想,杨雄语气一转:“所幸时迁这贼厮命不该绝,小可昨日听闻,这州官因无能而被燕王大骂了一顿,只怕用不了多久便会致仕,恁地时,只要小可在其中斡旋一番,应该就能救下时迁性命。”
接着,杨雄主动说起:“时迁这贼厮虽不入流,所行之事却有几分好男子之气,小可本来便有救他之心,如今又拿了大官人的好处,定会为他斡旋,帮他脱罪。”
老实说,杨雄的方法还算稳妥。
而且,从杨雄最终能救出时迁的结果来看,杨雄的主张也没错。
问题是,江鸿飞等不了太长时间,他家里还一大堆事呐。
江鸿飞想了想,问:“若州官不再追究此事,节级这里多久能救出时迁?”
杨雄听言,先是一怔,接着想到,江鸿飞可能是想摆平那个州官。
只是杨雄不知道,江鸿飞是找关系,还是赔钱,亦或是准备用别的什么手段?
杨雄其实并不是一个太爱多管闲事的人,他有心救时迁,也只不过是因为他觑时迁是个首身的好汉,救活了不少民众,州官又快失势了,稍稍运作一下,就能把款状都改得轻了。三推六问之后,便能为时迁脱罪,不会让他费太多的劲。
所以,杨雄没问江鸿飞准备怎么让州官不再追究此事,只说:“民不举官不究,如州官撤销控诉,想救时迁不难。”
江鸿飞点点头:“那节级等小可好消息罢,明日还是这个时辰这里,小可再来与节级共饮。”
言毕,江鸿飞就离开了。
看着江鸿飞一行的背影,杨雄心想:“这伙人是谁?为何要救一个蟊贼?”
晃了晃头,杨雄没再多想。
实际上,杨雄此刻也没有想这些小事的心思,他新娶的娘子,哪都挺好,就是索取得有点太过频繁了,这还没过一个月,他就有些招架不住了。
杨雄心想:“如今我总算知晓王押司为何英年早逝了。”
杨雄可不想跟王押司一样被潘巧云榨干。
所以,杨雄打定主意,以后得控制点,一年一回……好像有点少,要不然,一个月一回?
再说江鸿飞一伙。
回到客栈,江鸿飞问孙静:“军师,我若让人去州官家里走一遭,可能教他回心转意?”
孙静笑道:“必能。”
江鸿飞也是这么认为的。
这州官马上就要失势了,跟时迁也没有血海深仇,何必冒险?
话说,这州官要是真敢冒险,江鸿飞就成全这个贪官。
只是让谁去做此事呢?
其实,最适合做此事的人就是石秀,胆大心细,有勇有谋,还讲义气。
只可惜现在还没石秀的消息。
武松也挺适合干此事的。
不过武松还没加入水泊梁山,他似乎也不想加入水泊梁山,江鸿飞还不能吩咐他做事,叫他轻易还上自己的人情。
最终,江鸿飞选择叫同样胆大心细、甚至连城都能献成功的唐斌去做此事。
唐斌领命后,隐藏他自己灵气气息,将灵气半实体化,达到隐形的效果,潜入州官家里,悄无声息地将他家看门的灵犬砍下狗头,然后拎着狗头去了州官房中,将狗头吊在州官的床头上,之后蘸着狗血在最醒目的地方写下“时迁”二字……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