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一胜再胜,高句丽一败再败,连大将都折损了数人,士气日渐低迷,可泉盖苏文像是压根不在意,仍不间断的派人来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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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城主府的东北角,是原先高句丽人用来储存粮草的谷仓,粮食天生地长,从冒丫出土的那一刻起,就要直面风雨烈日,生命力也可说顽强,但是,当被收割之后,这东西就开始金贵起来了。
风吹不行,日晒不行,雨淋更不行,所以粮食必要精心保管,必要寻个最为适合的地方。
自然,从盖州转运来的粮草,就全都放进了高句丽人的谷仓里。
坐镇安市之人,名唤宋云,他乃游击郎将,是李靖的老部下,跟着李靖南征北战也有二十多年了。
宋云为人沉稳,细心谨慎,被派来安市看守粮草,虽然失去了厮杀建功的机会,但他心中毫无怨言,更不敢有一丝的怠慢。
一天十二时辰,每隔一个时辰都要来粮仓巡视一番,就是一个耗子跑过,都要竖起耳朵仔细听听,是公耗子还是母耗子,偷吃的粮食多不多。
这般勤勉,不可谓不尽心尽责,但有时候,造化弄人,尽心尽责了,该来的还是会来。
“将军……”
亲兵慌里慌张的闯进来。
宋云霎时惊醒坐起,他抽抽鼻子,闻到了一股不寻常的味道,有烟味,有焦味,还有香味。
“将军,不好了,粮仓起火了…”
亲兵话还没完,宋云就飞速向外去,只见的粮库方向,熊熊大火冲天起,滚滚黑烟,将圆月都熏的不见了影。
天旋地转,宋云身子晃晃,他亲自带人前去扑火,经一夜拼搏,天亮了,火灭了,人黑了,粮食,没了。
十万大军三四月的口粮,一夜之间化为灰烬,这是个致命打击,将对大局造成深远影响。
宋云百念成灰,他将昨夜负责看守粮库的主将唤来,亲自砍下了他的脑袋,血顺着刀尖,滴答滴答,霞光映在脸上,恍惚间,沾着血的刀架到了脖颈上,随之,一道血柱溅出。
铸下如此大错,活路肯定是没有的,不如有担当些,说不准可减轻罪责,免得贻害到妻儿。
咚咚咚~
牛皮鼓被捶的发颤。
高句丽大营和唐军大营中间的空地上,三四万人厮杀成一团,今日领兵出战的,是阿史那社尔,高句丽那边领军的是何人,暂且不知,不过,这也不重要,一个将死之人,姓何名何,无关紧要。
阿史那社尔纵马杀来,手中弯刀高高劈下,叮,火星四溅,高句丽将军挡住了这一击,可紧接着,狂风骤雨般的攻势,让他应接不暇,最终,随着一声惨叫,此人掉落下马。
将为兵之魂,领头的都被杀了,底下人自然无了再战的勇气,高句丽人撒丫子就跑,如同绵羊见到了恶狼,惊慌失措四散而去。
阿史那社尔兴冲冲的追杀,直到临近高句丽大营,一连串的箭雨袭来,他才意犹未尽的收兵回营。
一场小胜,虽说胜利已经习以为常,但怎么也是高兴的事,可奇怪的是,回到营中,李靖等人却是脸色阴沉,连气氛都有些压抑。
阿史那社尔颇为不解,他开口询问,得到的答案,令他的脸色也瞬时难堪。
“怎么会,有三千精兵看护,高句丽人是怎么放的火!”
阿史那社尔的问题,执失思力予以了回答,“火灭后,搜查出了地道来,里头还有火油等东西。”
李靖开口,“眼下营中余粮,只够支持两日,你们三人,如何想的。”
“总管,可否让盖州再筹措些粮草。”执失思力说道:“只要能支撑上一月,上书朝廷再运些粮草来就是了。”
不等的李靖开口,李绩便否定道:“十万兵马一月口粮,别说是盖州了,就是整个辽东都凑不齐。”
阿史那社尔气冲冲道:“那就和高句丽这群狗货拼了。”
李靖五指紧攥,拇指不停搓动着食指,这是他的习惯,当到了万不得已之时,他其实也是个无所顾忌爱冒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