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安乐公主(1 / 2)

是夜。

大魏朝京都寸土寸金。

南面的青云路中,官舍鳞次栉比。

李家的宅院便坐落于此。

庭院并不大,胜在清幽,千百翠竹遮影,数楹修舍,屋后栽竹,厅前植桂,花坛种牡丹,水池栽荷花。

小小一方庭院山水,而容千山万水景象。

此刻,月上黄昏。

瓦舍上盈盈白雪,可见月色。

李观棋着一身素色缎面家居长袍,衣袖边缘用金线绣着雅致竹叶花纹,腰间一条玉带,头上的小冠精美华贵,露出高洁饱满的额头。

他懒懒散散的躺在逍遥椅内,一侧的小几上灯火大亮,衬得他面孔如玉,肌肤塞雪。

他手里还捏着一本书。

他看得专注。

屋子里地龙烧得火热,十二个时辰炭火不息,整个房内一点也不冷。

李家在全国各地均有房产,京都里的这所庭院也只是李观棋暂居之所,眼下他因春闱需要地方落脚,即使他不来,这庭院也是十年如一日的洒扫清洁保养。

庭院内养着二三十奴仆,皆进退有度,说话做事更是轻手轻脚,生怕扰了李家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少主之兴。

上百年世家底蕴,可见一斑。

很快,屋外走廊传来一阵细微的脚步声。

来人的动作很轻。

她推开门扉,带进一地寒意。

门又立刻关上了。

静姝双手举着托盘,盘上放着的,正是他之前留给周方的长剑。

李观棋眼尾一撩,放下书来,微微坐直身体。

静姝便立刻上前,恭敬的捧上托盘,垂头应答:“少主,那位周公子…出现了。”

李观棋淡淡一笑,似早已料到。

脸上竟不见半点生气或是失落。

“这把剑…他当了多少银子?”

“当铺是我们自家的,没太敢压价。当了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啊。”李观棋低低一笑,“我那朋友可是挥金如土的主儿,五百两怕是不够她几天挥霍的。”

锦屏不言。

她看得出少主和这位周公子关系匪浅。

他伸手从托盘之中将那把长剑取下,不住打量,唇角噙笑:“果然啊。她还是会当掉我的东西。这是又讨饭来的京都?”

一想起曾经和周芳讨饭的日子,李观棋眼底暖意融融,好似连窗外绿竹上的寒雪也融化。

一侧的静姝心中异样。

这把长剑是何其尊贵之物,少主竟然将他随意送人。

送人便也罢了。

可这人竟然将这把长剑当掉。

难道他不知这长剑可是陛下所赐价值千金?

若得了这把长剑,只要一亮出,不说南方上阳郡的高门大户,就是淮水一带略有势力的水贼、山贼、流寇等都不敢近身。

瞧着少主的模样,似乎全然不在意这把长剑遗落在当铺之中。

李观棋眼中神采飞扬,笑眯眯问道:“他人呢?”

“当掉这把长剑后,便不见踪影。”

李观棋抚掌一笑,丢了长剑,便要起身。

静姝连忙随手从木枻上取下狐裘氅衣给他披上,“少主是要去寻那位旧友吗?”

“非也。”李观棋拥着雪白狐裘氅衣,手里捧着一个纹金彩绘暖手炉,仰天大笑出门,“有人从西北讨饭来了。我得去看看热闹。”

静姝连忙小步跟上,“可那位公子当了剑就已经离开。少主何处去寻?”

李观棋偏头一笑,“先逛逛天桥底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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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芳对新租的小院很喜欢。

小院坐落在新市街,附近都是老实本分的颇有家资的百姓,此处里京都府衙不远,因此治安也好。

小院独门独院,门前有河水,背后走几步便是坊市,十分方便。

小院不大,只有两间房和正厅,院子里种点花草蔬菜之类的,两个人居住起来刚刚好。

周庭芳给的银钱大方,房东难得遇见一个不挑挑拣拣的租客,因此早早的就将房子收拾妥当。

天还没黑透,主仆两人就住了进来。

她和锦屏身上没什么行李,因此轻车简从,只两个包袱便入住进来。

偌大的京都,次序亮起灯火。

新市街街边的灯笼也全部亮起。

这几日风雪止住,整个京都却还是一片严寒。

锦屏手脚麻利,不肖周庭芳动手,就已经将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又做了一桌子丰盛的好菜。

月色凄凄,门外小河水声颤颤,偶听得四邻骂着外面玩耍迟迟不归的孩子,锅碗碰撞之声,远处狗吠。

周庭芳的心一片安静。

一桌四个菜,两双筷子。

将桌子又搬到廊下,桌下放置暖脚的火盆,她们一面赏月,一面吃酒,好不快活。

周庭芳指着偌大的院子,开始规划起来。

“锦屏,这里咱们可以种些桂花和栀子花。右边再来点葡萄架。左边种点蔬菜。到了夏天,满园扑香,我们就坐在葡萄架下赏月打牌,岂不美哉?”

锦屏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庭院,笑着回应,“确实很美。只是…听大人这语气,是打算常住在这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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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做这个打算。报仇一事,目前还没有头绪,许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锦屏认真听着。不发一言。

“周小六也不知道去哪里,过得好不好。”

“若是莲枝他们还在就好了。”

周庭芳又这样感慨着。

“莲枝、腊月、锦儿、红梅,他们几个人的叶子牌还是我教的。去年春天,我们就坐在葡萄架下,我每日教他们画画、写字、算账。有时候想想,或许那样无所事事的日子才是我向往的生活。”

锦屏微微一怔,随后笑道:“大人…您确实该放慢脚步,歇息歇息。您过得……太累了。”

是啊。

谁曾知道,当时小小的周庭芳,每日天不亮就要出门去私塾读书。

不分昼夜,无论是否康健,大人的功课…半日都不曾落下。

从读书以来,大人便永远保持着第一名的成绩。

可是谁能知道,即使大人重病得下不来床,老爷也会冷声呵斥一番,再将书搬到她的床头,然后站在床边,强迫她读书来听。

锦屏永远都记得,周老爷训斥大人时不留情面的样子。

——你不学,整个周家便没有出头之日。

——你不学,你母亲便永远都要给人浆洗缝补,我们永远都会是下等人!你看看她手指上的针眼,全是为了你!

——儿啊,人争一口气,天道酬勤,可千万别因懒散而断了我们全家的路。

自家姑娘…活得太累了……活得太委屈了。

锦屏心中绞痛万分,面上却笑着:“大人说得没错。慢慢来,总有找到凶手的那一日。”

周庭芳笑吟吟转动酒杯,“是的,仇要报,人要杀,饭……也得吃。”

“上辈子忙忙碌碌如履薄冰的过了二十一年,最后却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有时候想想,做人实在无趣。就为了功名利禄?为了金银财富?”

周庭芳嗤然一笑,“上辈子我背负了周修远的命运,活得了无生趣。这辈子嘛,我想做一回自己,也不想再活得那么憋屈。没意思。”

锦屏忽然想问。

既然姑娘这一世决定要随性而为,是不是意味着,她和沈世子也不是毫无可能。

沈世子那人确实有些心狠手辣,可对姑娘,从来都是一腔赤诚。

若姑娘身边有了陪伴之人,或许以后不会再那么孤独。

锦屏抬手,将满杯酒倒在地上。

酒水洋洋洒洒,在石阶前汇成细流。

“这一杯酒,敬莲枝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