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是这样,他也就不用演那么多戏了。
“放心吧。”曹志强反过来拍了拍金秀英的手背。
“如果是这种事情,我肯定会帮你。
毕竟顺子那种人,是填不饱的饿狼。
你当初就不该给他钱,应该一开始就报警的!”
“不行!”金秀英摇摇头,“不能报警!一旦报警,顺子真被抓了,他要是供出我来,说我当初杀了人,那我怎么办?”
曹志强一撇嘴:“切,他说你杀了人,有什么证据?”
“啊?”金秀英一愣,“什么什么证据?”
曹志强看着一脸呆愣的金秀英,忍不住摇摇头:“我的傻姑娘啊,你怎么这么傻?他一个在逃通缉犯,说出去的话有多少可信度?
就算他说你曾经跟他们一起混过,也不等于你就一定要杀人啊?
如果他说你杀人,那证据呢?有什么证据你真杀过人?”
金秀英皱了皱眉:“可是,我真做过啊,他,他亲眼看到过啊?”
“他亲眼看到?呵呵,就他一个人?还有别人能证明么?”曹志强又问。
“没了。”金秀英摇摇头,“当时做那个案子的时候,就我跟顺子,还有魏老大,没别的人在场。”
“这不就得了。”曹志强道,“魏大军早死了,剩下的知情人就只有你跟那个顺子。
所以,只要你死不承认,他就没有证据能证明你也参与了。
我们可是法治国家,定罪是需要证据滴!”
金秀英皱了皱眉,然后颤抖道:“那,那我只要不承认,就真的没问题?”
曹志强叹口气道:“本来是没问题,你如果在他敲诈你的时候立刻报警,并死不承认他的指控,反过来说他敲诈你,诽谤你,那就没问题。
但现在你给了他钱,问题就麻烦了。
因为警察会认为,你是真有把柄在他手里,所以才要给他钱。
这样一来,他万一被抓,如果咬你出来,说你参与了之前的杀人案,恐怕就有麻烦!”
“啊?是这样吗?”金秀英直接愣住了,“我,我,原来我做了傻事?”
看到她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曹志强连忙安慰:“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
就算是你给了他钱,也不是没转机。
一旦有警察问你,为啥给他钱,你就直接说害怕他,不想他继续骚扰你,想用钱打发他走。
至于顺子对你发起的指控,说你杀人杀的,你一定要死不承认,打死都不认。”
“这,真的能行么?”金秀英皱眉道。
“当然可以。”曹志强道,“不过,为了一劳永逸,你得先去报警!”
“先去报警?”金秀英继续皱眉,“你想做什么?”
曹志强道:“你怎么好不明白?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那个顺子之前敲诈你两次,已经尝到了甜头,所以肯定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所以,你躲起来是没用的,这只会让他得寸进尺,把你拿捏的死死的。
为今之计,你只能跟我一起,先去警局报警。
对了,咱们就去找当初帮咱忙的那个警察,就找那个周建国!
当初他帮过我们,我曾经给他不少好处,大家也算有了交情。
现在嘛,咱们就去找他,让他帮忙处理这件事,那就最好了。”
“可是,可是能顺利吗?”金秀英还是有些发抖的道,“我,我怕警察!万一他们一审问我,我一不小心说漏了嘴,那该怎么办?”
曹志强哑然失笑:“不是,英子啊,当初咱们曾经联手做局,你也曾经被审问过,也没见你说漏嘴,也没见你害怕啊,怎么现在怕成这样?”
金秀英咬了咬牙:“因为,因为当初我没啥可失去的,自然无所畏惧。可现在,现在我有太多牵挂的东西,我也不想失去现在的好日子,所以,所以我才害怕。”
一听这话,曹志强了然的点点头。
是的,当初他们联手做局,一起诬陷魏大军的时候,虽然手法有些粗糙,但当时都是没有牵挂,自然也无所畏惧。
尤其是金秀英,孤家寡人一个,自然没啥可怕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的金秀英,是体育大学的一名大学生,前途无量。
而且她还有自己的房子,每个月都能拿到高额的生活费,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
虽然她自己也清楚,她现在的定位,实际上就是曹志强的情妇。
不过在她看来,给人当情妇也没啥不好。
至少吃喝不愁,生活逍遥,再也不用过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
所以时间一长,她当年磨砺出的狠辣,就慢慢消失了,变动越来越胆小,甚至判断力都跟着受影响了。
这看似有些强行降智,跟金秀英原先的人设有点不符,但其实仔细一想,也并不奇怪。
可可西里的凶残野狼,都能为了一口蛋黄派,而迅速进化成狗。
金秀英从原先一言不合就捅人的小太妹,变成现在这样前怕狼后怕虎,各种担惊受怕的小女人,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什么曾经牛逼过,以后就一直牛逼的,那都是骗人的。
大部分人,都是很容易被环境所影响的。
只有苦难才能造就战斗力。
至于温室里的幸福花朵嘛,就别指望有多少抗风险能力了。
比如当年的八旗子弟,入关之前那是战力爆表。
可入关之后,八旗子弟没多久就整个废了。
到了多尔衮掌权的时候,真正的满八旗,已经没剩下多少战力了。
要不是当年的南明更加废,最后指不定谁得天下呢。
现在的金秀英也是一样。
优渥的生活,已经磨平了她的爪牙。
她已经不是原先那个一言不合就捅人的疯女人了。
她现在是一个牵挂多多的幸福小女人!
心态变了,人也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