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曹志强提出以红光机械厂本厂的名义,加入到“东阳公司”的股权架构中去后,陈家邦没怎额吭声,但董书记跟李厂长却都明确反对。
反对的理由很正当,那就是红光机械厂虽然家大业大,但包袱也大,而且是国企性质的公司。
因此,如果以红光机械厂本厂的名义,掺和到这个中日合资性质的磁带厂里,对红光机械厂的好处不大,但对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却坏处不少,等于把红光机械厂的包袱转移到新的合资公司上。
日方也不是傻子,人家不可能一点不调查就直接同意一个负债累累的国企掺和进来,这属于负资产。
而且众所周知,日方对国内的国企向来都比较警惕,所以要是红光机械厂非要掺和进去,说不定就会把这个合资磁带厂项目给搅黄了,那最后谁都吃不到。
当然,这都是明面上的理由。
私下的理由就更现实了,那就是红光机械厂是公家的,一旦公家参与“东阳公司”这个合资项目中去,红光机械厂又成了香饽饽,到时候李厂长跟董书记先不说能不能继续拿好处,就说有了这个大肥肉,说不定上面某些领导就会眼红,然后安排自己人来摘桃子,顶替董书记跟李厂长的位子。
董书记倒也罢了,但李厂长在红光机械厂当了几十年的厂长,为何能一直当下去?
除了李厂长确实手腕灵活外,也主要跟红光机械厂的效益一直都不是太好有关。
一旦一个厂子的效益好了,那上面想要摘桃子的人必然会多。
李厂长只是在红光机械厂里比较牛,但如果更高一级的人派下来,他也要服从命令。
毕竟这是部属国企,真正的大老是部委级的领导,人家要是想安排个人下来,李厂长根本扛不过,就连董书记也扛不过。
以前大领导在位,也就是那位徐大爷还在位的时候,这还好说。
可现在徐大爷已经真正退休了,就算还有点人脉,但牵扯到下属工厂的领导安排上,他也不可能再有决定权了,最多有个建议权,可听不听,就看新领导的意思了。
所以,在董书记跟李厂长看来,红光机械厂现在就是继续保持这种负债的壳子,半死不活最好。
反正董书记也好,李厂长也罢,年龄都大了,马上都要退了,倒不如站好最后一班岗,趁着这个改革的风头,利用他们最后的权力,好好扶持一下新人,也就是曹志强。
说到底,红光机械厂本质是一个以机械制造为主的工厂,这样的一个工厂,李厂长跟董书记干嘛要全力以赴支持一个只会搞写书跟唱歌之类的服务性行业,基本跟机械制造这个主业毫无关系的曹志强呢?
还不就是曹志强搞的这些东西,能实打实的给他们自己家,带来更实在的票子嘛。
人在年轻的时候,当然是喜欢进步,喜欢权力。
可如果当一个人年老力衰,眼看要失去权力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金钱了。
曹志强搞的出版社也好,百货公司也罢,都是能实实在在给董书记以及李厂长本人,带来实实在在好处的,当然也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机械厂部分的人员冗余问题。
再加上曹志强后面还有徐大爷这个老领导当靠山,所以董书记跟李厂长,才顺势给曹志强那么大的支持。
要不是有实实在在的利益捆绑,只靠徐大爷这个已经退休的靠山,董书记跟李厂长还不至于这么全力以赴的支持曹志强。
什么?林大爷那边?
林大爷那属于秘密部门,知道曹志强秘密身份的人根本不多,就算徐大爷清楚,也不可能跟董书记以及李厂长这种人物说明。
至少目前为止,董书记也好,李厂长也罢,现在都不清楚曹志强的秘密掮客身份,只以为曹志强是个在写书跟写歌方面很有才华,且脑子很火,很会钻营跟赚钱的年轻人。
更重要的是,跟曹志强合作,不需要贪污受贿,也不用违背组织纪律,可以利用现在的改开政策,合理合法的捞钱。
这才是董书记跟李厂长不遗余力的支持曹志强的根本原因。
所以,董书记也好,李厂长也罢,现在只想利用最后的权力,尽量给曹志强铺好路,以便他俩真正退休后,还可以继续跟曹志强一起吃红利。
至于红光机械厂嘛,弄成现在这个样子,也并不是董书记跟李厂长的锅,他俩也实在无力回天,所以干脆就放弃了。
反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其他企业或者政府部门整改收编,大部分老工人也都不会失业,无非是转行而已。
至于那些新来的年轻人,年轻本身就是资本,而且政府也不会真的不管他们。
现在毕竟不是九十年代下岗潮那会儿,动不动就将就自谋出路。
现在的工厂转型,基本都是效益好的大厂并购效益差的小厂,然后老工人要么给安排别的工作,要么就是直接交给政府,在事业单位继续发光发热,总体来说是很人性化的。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利用个人承包性质的红光出版社的名义加入到新合资公司的股份构架中,是最合适的。
因为如此一来,李厂长可以便宜的把红光机械厂的部分地皮跟厂房,继续以承包的形式承包给红光出版社,然后红光出版社再拿这些承包性质的地皮跟厂房当资本,加入到合资公司里去,而管理权还在华夏音响公司这个曹志强的私人公司手里。
按照这种模式,曹志强必然不会亏待了董书记、李厂长以及陈家邦这三个具体操作的人,而红光机械厂的公家资产,又可以通过这种承包经营的权力输送方法,利用红光出版社一周转,转移到新的“东阳公司”里面去,从而完成公产变私产的转型。
到时候,大家都不亏,亏的只是红光机械厂,可红光机械厂眼看早晚要被整改兼并,留着那些没啥用的工业用地跟厂房也没啥用,不如留给自家。
至于贱卖资产问题,只要合同写的好一点,有理有据一点,且事后等新公司赚了钱,再给红光机械厂一笔场地使用费或者租金,问题就不大。
最起码,这样一来,可以保证五年之内不出问题。
至于五年之后……这年头,谁知道五年之后是什么新政策?
反正到那个时候,董书记跟李厂长已经退休了,而目前的国内政策,退休后是不追责的,所以他们可以逍遥的拿着落袋为安的小钱钱,乐呵呵的过他们的退休生活。
实在不行,等钱赚多了,还可以考虑出国嘛。
远了不行,想办法去个香港还是有希望的。
不得不说,董书记跟李厂长,这都属于比较有眼光的人,这么早就知道出国避险。
而且从私心来讲,曹志强也认为他俩的想法跟做法是正确的,且风险最小。
因为比起他俩的这种操作,其他那种明着侵吞国有资产的人,那才是真正的丧心病狂。
远的不说,就说那个做电脑起家,后来实际搞金融的某想的创始人某某志,他其实就是典型的公产私吞的典型,且前期的手段更直接,更不要ace,可他后来有事儿么?完全没问题。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些行为,都属于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情况,是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跟当时特殊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正常交易。
简而言之,后来的种种法律也好法规也罢,都只能针对这些法律法规出台后的企业跟个人行为,但不能追朔你这个法律法规出台前的一些行为。
要是用现在的法律法规去追朔以前的商业行为,这就跟阿三的印地安国一样,彻底不要ace了,到时候只会引起混乱,总起来说弊大于利。
简单来说,董书记跟李厂长说的那种操作,在当前的情况下,都属于合理合规又合法的,不等于侵吞国有资产。
曹志强如果不是另有谋划,他说不定也会同意。
可问题在于,曹志强现在站的高度不一样了,他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赚小钱钱了。
只是赚点钱,过上优握的好日子,他现在已经做到了。
就他现在的吃穿用度,全世界不好说,至少整个中国内陆的大地上,能比他强的还真不多。
就算国家的高级领导人,至少在吃穿用度上,恐怕也是不如他的。
起码曹志强能享受到的某些奢侈品,那些高级的领导人就享受不到。
比如花魁咖啡,一些高级领导此时就喝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