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有什么稀奇……眼下的穷困潦倒,与以前曾经有过的的风光,其实并是没有多少差别的。要说差别,那只是自己的意识上制造的,所谓的差别,是自己刻意制造出来的一种错觉。就像自己以前不敢到这个小区附近来一样。自己首先觉得是没有资格来这里。更怕万一碰上熟人,遭熟人的白眼儿,那就更不值了。
然而,今天他别看是骑着自行车,没有那些富豪开着豪车前来这里消遣的那种气派和表面的光鲜,但是逸俊的自行车的前篓里面的破旧包裹里面,可是裹着一万五千块钱的哦!
这一万五千块钱可是不同于上一次的那一万五千块钱。上一次那一万五千块钱,是预支的自己的血汗钱。那是自己的命。而眼下这自行车前篓里的一万五千块钱,可以说是得来全没费功夫,也是就是说,他根本没有因为得到这一万五千块钱去付出,去努力,去争取,他没有因为得到这一万五千块钱而煞费苦心。他这是一笔意外之财,是不经意间得到这样一笔钱。因此他觉得,人挣钱不应该去渴求,不应该去祈求,更不应该为了挣钱而丧失良心道德。因此他才感觉到,挣钱原来是这样的。看起来这样挣钱才是最不费劲的。挣钱的过程就应该是这样才对……
同时,他也理解了那些富豪们的心死了。那些大款大腕们肯定是每天都是这样挣钱的。因此人家才会根本不在乎钱。富豪也总认为自己与其他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也是吃饭穿衣睡觉。只不过他们的吃饭穿衣睡觉比较奢侈一些罢了。这有什么不对呢!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钱。只要有卖的,他就会买哦。无论是多少钱,在他们的眼里也跟不算不了什么。
挣得多,花得也必然多么,这其实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哦!因为他们不在乎钱。
逸俊没有想到,这一万五千块钱居然还让逸俊在这里找回了自己,找回了自己已经迷失了很久的那种作为人的最基本的尊严。
是的,他敢于只身穿越富人区了哦!
看来钱和钱是不一样的。同样是钱,逸俊上一次拿回来的一万五千块钱,不但没有让逸俊有特别的感觉,反而让他有一种压力在自己的脑际地盘桓着。是的,他必须保证自己在火化场里干够三个月才行,无论发生什事情,他也必须干够三个月。
当时对一件真的不知大盘那火化场里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在那种与死人打交道的地方,肯定是凶多吉少哦!那是肯定的。
而眼下的这一万五千块钱,似乎却具有了一种特别的魔力,让逸俊的腰杆子一下子就挺直了!
逸俊挺胸抬头地骑行在这个富人区里面,突然他看见了一个招牌,上面醒目的写着“回收高档烟酒服装名表饰品”的字样。
逸俊禁不住一个激灵。
是的自己的报告或黎明有一条高级香烟的。逸俊清楚哪种牌子的瞎狗眼的价格在一千三百元以上。
于是他想,与其把这一条香烟送给岳父,还倒不如将这一条香烟换成钱,给岳父家里买一些大鱼大肉补补身子来的实惠些。那样还能也显得厚实,同时也能够让老婆芹芹和女儿小琪琪一起跟着解解馋。于是逸俊就站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