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开场,是《Viva La Vida》这首歌。
价值1.2亿元,全球最顶级的音响设备,将叶知秋的歌声清晰传遍整个巨大的AT&T体育馆。
顶尖的舞台布置、歌手高燃到极致的演唱,给现场观众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感受。
《Viva La Vida》这首歌自发行以来,已经蝉联了两周公告榜冠军单曲,在场不少观众都无比熟悉,跟着高声合唱起来。
【Ohhhhhhh~~】
十万人的吟唱声,越过巨大的体育馆穹顶,远远飘荡而去,这一场面,让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内心震撼无比。
观众席中,黑皮肤的弗雷德也不例外。
他不是叶知秋的粉丝,但演唱会开始后,他仅仅坚持了30秒,便完全沉浸到了音乐的氛围中,那叫一个投入。
一旁,女友揶揄道:“亲爱的,现在你觉得这场演唱会怎么样?”
弗雷德反应过来,尴尬地脸色一红,还好皮肤够黑看不出来,说道:“还...不错吧。”
方才全场10万人“嚎叫”的时候,估计除了有麦克风的歌手,弗雷德是叫得最响亮的那一个。
或许是感觉自己态度转变得太快有点丢脸,弗雷德仍嘴硬地补了一句。
“这个歌手的确挺有实力,摇滚也挺好听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说唱音乐。”
女友嘿嘿一笑,此时第二首歌的演唱已经开始,也顾不得调侃了,连忙跟着人群尖叫地投入其中。
第二首、第三首...渐渐地,弗雷德已经忘了自己最初的“偏见”,也顾不上丢脸了,完全投入到演唱会中。
“Shi
t!”刚跟着high完一首歌,弗雷德激动得脸色涨红,在女友耳边大吼道:“这演唱会也太特么燃了!我们应该早点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