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过车上的铁锹就开挖,虽然挖的过程有些曲折,但结果却令人很满意。
终于把那只咬死金银花还有半夏的罪魁祸首给逮到了。
本想把这只可恶的鼹鼠给打死,以解心头之恨。
还是不远处的大林子,拦住了他,并告诉他这个东西其实是可以吃的,而且还特别美味,不然鼹鼠早就五马分尸了。
“对了东家,您走的时候,别忘了把那只刺猬,给两个小主子带回去。”
想到那只可爱的刺猬,宋叔再次开了口。
真是想啥来啥,本还不好意思开口与宋叔讨要,没想到对方却主动提出把刺猬送给两个孩子玩,陈家旺心中不禁乐开了花。
但表面依旧云淡风轻,假意推辞道:“这样不好吧!要不还是留给大壮养着吧!”
宋叔摇头笑道:“东家,抓这只刺猬时,大壮就说了,要把它送给两个小主子。”
陈家旺没想到大壮这孩子竟是如此懂事,在还没有看到自己之时,就已经打算把刺猬送给两个孩子了。
“大壮这孩子,我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喜欢,明轩与婉凝也是一样,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其实宋叔也这么觉得,不然为何来那么买家,却没有一个舍得给儿子瞧病,只有东家不嫌弃他们一家三口。
“爹,东家,开饭了。”大壮站到门口对着院中两人喊道。
“好嘞,这就来了。”宋叔对儿子点点头,随后就去井边打了一盆水,放在了陈家旺面前,“东家,水给您打好了。”
“谢谢宋叔”陈家旺挽了下袖口,就把一双手放进盆中,仔细洗过每一根手指,这才拿起盆边的布巾,把手擦干。
房中闷热,还不如院中通风,宋婶索性就把饭菜端到院中石桌上。
“东家,您尝尝这鼹鼠的味道怎么样?我的厨艺与东家娘子相差甚多,也不知道合不合您的胃口。”
宋婶做的饭菜虽然谈不上难吃,但也绝对不好吃,只能算是凑合,为此大壮这两天都没怎么吃饭。
他特别怀念东家娘子的厨艺,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可以尝到。
“好,你们也吃,把我当普通人就好。”
陈家旺夹起一块鼹鼠肉放入口中,不但没有记忆中的那种味道,反而有点淡淡的腥气味,不过还是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毕竟大热天的,人家在厨房里忙乎了好一会,总不能说些伤人的话。
“嗯!味道不错,比我当年尝过的味道还要香。”
为了不让宋婶失落,陈家旺还是编了个善意的谎言。
“真的吗?那我尝尝。”只吃了一口,宋婶就叹了口气,“哎!要是我的厨艺能有东家娘子一半就好了。”
“不,宋婶的厨艺在村中已经算是不错了,有的人还不如您呢!”
“孩子他娘,这味道不是挺好吗?我就挺喜欢。”
一旁的大壮,听到爹和东家的话,也夹了一块,只是刚入口,便皱起了眉头,忍不住在想,大人怎么都这么喜欢说谎,明明就是又咸又腥嘛!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宋婶,这么多年家中买荤腥的时候,少之又少。
她也只会做炖菜,这炒菜还真不是很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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