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斯成看到林瑶开着小轿车来了,不禁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虽然他做走私生意确实赚到了钱,但他可舍不得一下子花几万块钱去买辆车。
他笑着说:“姐,我这里最近多了不少好东西呢!有小日子那边来的电饭煲,这种不用人看着的,煮好了饭它自己就会自动跳开关。还有全自动洗衣机,这可是我费了好大劲才搞到的。”
这些东西对于林瑶来说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地方。再过两年,国内也能生产出这种电饭煲了,她何必去买小日子的产品。
至于洗衣机,家里现在用的老款还能用,等以后有更新更好的款式出来时,她直接买新款的就行了,而且这些东西她拿完货也不太好卖。
她道:“我不要这些,有没有其他的?要小巧一点的。”
“有有有,电子闹钟,也是今年刚出来的,这个可以不。”陈斯成赶忙回答。
林瑶一听是闹钟,觉得这个好,卖给学生或者家里没手表的人,不过她要求先看看货,再考虑拿多少。
“行。”陈斯成一路带着林瑶等人去小屋。
到了小屋内,陈斯成把布一掀开让林瑶她们自己看,她都是老熟客了,不用自己介绍。
林瑶找到小闹钟,调了个时间后把它放到一旁,看起了其它东西。
林煜旗看的眼花缭乱,没想到上次让他赚了好几千块的电子手表,就是在这里拿货的。
林瑶则闻了两瓶香水,上次买的那个味道她已经腻了,选到喜欢的她就放到一旁。
这时,沈云川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东西,他把口红盖打开,看到是大红色后就立马盖上了,这颜色一看他就不喜欢,他还是喜欢粉粉嫩嫩的。
他不喜欢林瑶喜欢啊!她一把抢了过来,仔细看了看后,发现上面的字是英文的,那应该不是国内生产的,她抬头问陈斯成,“这哪里来的货?”
“这是港岛的,姐你要吗?”陈斯成急切的问,他做梦都想把这批口红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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