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元朗和沃宁对面而坐。
由于沃宁人高马大,腿太直,压根不会盘腿。
盘了几次,都以摔倒方式而告终。
弄得厉元朗冲他直摆手,示意他不要弄了,万一把腿掰折了,不值得。
厉元朗拿过白酒指了指,“喝点这个怎么样?”
沃宁摊开双手,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厉元朗知道,莫巴利安国地处寒带,气温比这里还要低。
一年有大半年在零度以下,为了御寒,当地人常年喝烈酒。
无论男女老少,都以喝酒为乐。
打开酒瓶,一股浓烈且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
在寒冷的冬季,窗外雪花飞舞,又是这种特殊环境,喝酒反倒别有意味。
还别说,冷樱花准备的几种熟食,都是下酒菜。
酱牛肉、猪耳朵、猪手,还有下酒神器油炸花生米,绝对是酒民的乐趣。
别的好说,沃宁对于猪耳朵和猪手,产生出天然的抵触。
又是比划,又是屋里哇啦的一通外国话,厉元朗大概知道,他们莫巴利安人只吃猪肉,不吃边角料。
但他却对花生米十分感兴趣。
莫巴利安气候偏低,而花生则属于热带和亚热带作物,不适合在那里播种。
因而,莫巴利安人对花生知之甚少,更别提食用了。
只是,油炸花生香而酥脆,尤其边喝白酒边吃它,非常享受。
沃宁吃得起劲,一粒接一粒的吃不过瘾。
索性抓过一大把,一口放进嘴里,大快朵颐的嚼着。再喝掉一大口烈性白酒,非常惬意的拍着肚子,一个劲儿的冲厉元朗竖起大拇指,那意思太棒了。
厉元朗笑而不语,静静观察着沃宁的表现。
尽管沃宁喝酒时,与厉元朗没什么交流。
语言不通,说了谁也听不懂。
但厉元朗还是相信自己的直觉。
很快,酒过三巡,沃宁泛红着脸,由于土炕很热,房子里也很热,他索性脱掉外套,摸着焦黄的络腮胡须,吃着酱牛肉,怡然自得。
此刻的厉元朗,喝了一口酒,忽然大声呼喊一句:“不好,窗外有人!”
随着他的喊声落下,在外间屋忙乎晚饭的冷樱花,匆匆闯进来,惊悚的瞪大双眼,本能的望向窗户。
看了一会儿,黑漆漆的什么都没看到。
禁不住扭脸问厉元朗,“人在哪里?”
厉元朗哈哈大笑,指着沃宁说:“沃宁先生,你是听得懂我们的话,为什么装作不知?若是有难言之隐,不方便说,就当我什么都没问。”
沃宁见状,低下头瞧着厉元朗,一言不发。
倒是跟在冷樱花身后的丽莎绷不住了,用生硬的语言缓慢说:“这位先生,我们、我们不能说……”
沃宁“唉”了一声,终于开口,“先生,我向你道歉,我隐瞒了我的身份。我和丽莎不是旅游博主,我们其实是莫国将军的孩子……”
显然,沃宁普通话水平很高,吐字发音很准确。
沃宁的父亲和丽莎父亲,都是莫巴利安国的将军。
手中掌握很重要的军队。
沃宁和丽莎父亲,分别带领各自军队,与反对派部队展开激烈战斗。
为了保护各自家人安全,早就将他们送到这里躲避战乱。
别看沃宁家和丽莎家同为该国效力,但两家关系并不好。
主要是沃宁父亲和丽莎父亲军衔相同,而二人的军队实力一直不分伯仲,同为该国主力,深受国王器重和赏识。
竞争关系,导致他们两个经常暗中较劲,彼此看对方不顺眼。
要不是目前该国处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保不齐,这两个人就会大打出手,非要争一个高低。
有了这层关系,沃宁和丽莎相爱,两家家长压根不同意。
即便这样,却阻止不了他俩之间的感情。
只是他们的居住地,相隔数百公里,想要见上一面,非常困难。
这次,他们躲过家人监视,偷偷溜出来。
打算开车去边境,看一看离开一年多的国家,顺便游玩,领略我们的大好河山。
偏偏天公不作美,赶上极端的暴风雪不说,滚落下来的巨石,差点要了两个人的性命。
幸亏厉元朗和冷樱花出手相救,否则有可能命丧异国他乡。
沃宁之所以瞒着厉元朗,一个是,他不熟悉厉元朗,对于一个陌生人,警惕为先。
二一个,他们国家的反对派势力强大,哪怕是在这里,都有他们的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