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朋友刘路(2 / 2)

替身男友扶正记 邺舜 2078 字 8个月前

张玲从李想的语气中听出了自信。虽然她已经完全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气场不像民工。但她此时就是不愿意清醒理性起来。

不过,这些对张玲都不重要,她最看中的是此时被宠溺的感觉。要得就是犹如重新回到了初恋时的那个美美哒状态。

“是刘总。”送餐领班。

话音刚落,一个身着藏青色格纹轻奢商务套装的男子,凑巧从宴会厅门口款款而来,其身后的服务生托举着三只波尔多杯。

“好小子,一听说你要来我们酒店喝那瓶珍藏款红酒。我立刻取消了轮休假期,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没想到还是晚来了一步。”男人看着送餐领班手中托盘里的红酒,“吆,这酒都已经打开了。怎么不喝?”

李想只见过刘总的照片,又听到刘总一番话,心想这一定是真李想为他安排的客串。

他着实没想到真李想还真是心思缜密!一切安排的都那么恰到好处。

“好酒,怎能没有好杯,这不在等你的酒杯嘛!”

他低估了李想与刘总的亲密度,本打算礼貌性的要握手,却没有想到刘总主动给他一个熊抱。

“好朋友,多谢你还没有忘记对我的承诺,还记得曾经你说要请我喝这款瓶酒。当时把我高兴的好久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刘路哽咽地说着,让听到的所有人如鲠在喉。

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张玲眼角的泪水更是即将决堤了一般。

可接下来的话风就变跳跃活泼起来:“但你的唯一条件是等你找到了属于你的另一半时,这酒作为庆祝用。好小子,你可知我等这一天已经好久了!”

环视着四周开怀大笑了几声,就像是让所有人都要为他喜悦似的接着道:

“虽然晚了一点儿,但我真的好想赶快喝到这久违了的红酒。不说了,先喝酒。”

张玲慌神心想原来他的离去就是为了制造今日的浪漫。

她确实由衷的被感动了。

被幻想出来的“初恋”回归专门回归,为她制造出来的浪漫感动了。

她像个乖巧的小猫一样,尽力委身于“初恋”的怀里。

刘路亲自动手倒了三杯酒,端起两杯,重新站在李想面前,却看着张玲说:“想必这位就是让你小子动心的女博士对吧。嗯,看着清新脱俗,还有几分古典之美,比起以前你身边围着的那些庸脂俗粉,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同样是倒酒这一个动作,刘总的操作远比送餐领班优雅耐看许多。不经意间收获了不少路人粉。

张玲知刘总亲自倒酒,酒与酒杯都价值不菲,她也不好意思再拒绝。

她只能迅速起身,礼貌性的接过酒杯,微微低头说:“刘总谬赞了!”

“没有没有!”刘路给李想递酒的时候,在其另一侧耳边轻语道,“你小子真有福,这么好的女人从哪里捞的?告诉我,我改天也去看看。”

李想对于这个问题只是笑着不语。张玲也隐约听到了,同样笑着不语。

“喝酒!”

三人就像是商量好似的同时碰杯。

一直没有太注意酒杯的张玲,此时错把黑色杯茎当成了红酒,只觉得与红葡萄酒搭配起来,像给酒杯打了一个领结一样特别漂亮。

她喝杯中红酒时才真正看清那黑色只是杯茎罢了。

不说酒杯的具体价值几何?单单从这一个细节设计来看,酒杯的价值远远超过酒店提供的酒杯。

三人在外人看来都洋溢着无比享受的笑容。像是在赞叹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琼浆仙酿。

众人只是看着好像就已经感觉到了美酒的好喝。

李熙看着张玲重新又依偎在李想怀里,一望见那甜蜜幸福的模样,顿时感觉这就是对她最大的挑衅。

今儿这珍藏版红酒她李熙也要喝!

这个时候李熙带着几分傲慢出现在他们身边说:“刘总,今儿我可是你们酒店的女主角,你们躲在这儿喝好酒,不打算请我喝一杯?”

“原来是李小姐啊,哦,不,现在应该是港城福源珠宝少夫人了。失敬失敬!”刘路看向李熙带着几分谦逊道。

李熙带着几分傲慢摆手,依旧不依不饶看着红酒示意微笑着。

机敏的刘路退到李想另一侧示意道:“想必少夫人误会了,我是酒店的经理,酒是这位客人自带的,这位李姓客人又是您的堂哥。淘酒喝应该找你堂哥,不应找我呀!”

李熙要的就是这个台阶,她笑着说:“既然是堂哥的酒,那就是我李熙的。我自然也要尝一口。”

送餐领班得到李想的指示,连忙后退几步,让李熙没有拿到红酒。她反而恶人先告状道:“堂哥,你看,就连他们酒店的服务生都敢欺负我,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李想突然厉声道:“安静!”

这声音犹如惊雷,把张玲从梦中惊醒一般,她才离开他的怀里,怔怔看着身边的人是李想,不是她日盼夜盼的初恋。

李想露出安抚的笑容,示意她不用害怕,转而犀利的眼神扫视整个宴会厅,像是君王昭告天下一般说:

“我李想是张玲的男朋友,答应出资让李熙办了这场同学聚会。你们这些人没有一点儿同窗情谊也就罢了。吃我的,喝我的,总该怀有一点感恩之心吧!万万没想到我之前送来的红酒,你们人手一瓶,偏偏没人给我女朋友一口。”

李想最终把愤怒的目光盯向李熙继续厉声道:“李熙啊李熙,之前不是都说好了,若你今日也成功举办了婚礼,我已与你再无瓜葛。更何况你组织同学聚会的所有预算我不都给了你。你怎还好意思再跑来问我要酒喝?我告诉你不可能。那酒是属于张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