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姝说得对,没有哪个姑娘不喜欢穿新衣裳。
沈筝眼下就有些想回房将衣服换上,又将这个冲动生生忍了下去。
信还没看完。
“怎么样沈姐姐,南姝画的衣裳好看吧?偷偷告诉您,除了您,南姝只给娘亲画过衣裳哦!爹爹都没有过。”
“沈姐姐,您若是喜欢的话,一定要给南姝回信。因为......有人对南姝说过,画衣裳、做衣裳是绣娘的活计,南姝是伯府的小姐,用不着干这种事,有些......那个。”
“可......喜好也要分个三六九等吗?不能因为单纯因为喜欢而画衣裳吗?”
沈筝抿起了唇,就算南姝天性开朗又通透,可她总归才十岁出头的年纪,总有迷茫之时。
她甚至不用思考,便想给南姝回信。
人,当然可以因为喜欢去做任何事,只要不伤天害理。
但无论如何,满足自己、取悦自己、把自己当成最爱的小孩来养,才是人活着的第一目的。
世俗、规矩、束缚,都是其次。
就像沈筝自己,她也有取悦自己的方式,不过在世人看来,有些奇怪罢了——她喜欢看百姓们的笑脸。
且设计衣裳对南姝来说,如今只是个喜好,人活一辈子,多几个喜好怎么了?
再说,画衣裳不也是“画”?若说出去,南姝在“书画”的“画”上,还算颇有造诣呢。
沈筝觉得自己的想法极其有道理。
很快,这封信被她读到了结尾。
南姝在信上问她,方子彦与裴召祺有没有想她——她怕这二人撒谎,不想她都说想她。
接着她又问,县衙可有开始修葺。
她说她的那间屋子,要挨着沈筝的寝屋。
沈筝见此噗嗤一笑,南姝这是与余正青一样,在府衙待不住,想同安县了。
她伸了个懒腰,起身给自己换了壶茶水后,开始一一回信。
......
“喔喔喔——”
鸡鸣划过灰蒙蒙的天空,晨曦渐露。
“快快快!商会成立,今日商铺贱卖,咱们可不能落了下乘!现在过去排在最前面,一开门咱们便能挤进去!”
“铛铛铛——”
同安商会选址定在了商铺一条街的街口,此时王广进正站在商铺大门口敲锣。
“诸位早上好!父老乡亲们!婶婶叔叔阿婆阿爷姐姐妹妹哥哥弟弟们!往这儿看咯——”
“铛铛铛——”
县民们本欲往街内跑,但看见王广进的身影还是止住了脚步。
“听说王公子是商会会长哩?他的话咱们可要好好听听,免得待会儿不懂规矩,被赶出去了。”
“王公子是会长?我咋没听说?”
“这是重点莫?快莫说话了,让王公子说!”
“咳咳。”
王广进清了清嗓,看着众人紧张又期盼的目光,说道:
“诸位,为庆祝同安商会成立,所有商铺内的物件,通通贱卖!辰时一到商铺统一开门,但只限咱们同安县民,凭户籍采买哈!每样商品,每户限购一份!”
“好——”
县民们在下方欢呼,商铺物件那么多,就算每户只能买一份,也能买到他们想要的。
王广进敲了敲锣,又说:“往后咱们各商铺进货渠道有变,大部分物件都比泉阳县更为便宜,还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捧场哈!”
“好——”
又是一阵欢呼。
“叮——”
睡梦中的沈筝,被电子音吓一激灵,径直弹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