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微风自上京而来,吹过沧源道,吹入同安县。
几片不太牢固的树叶被风卷了起来,打着旋儿往下掉。
街道上跪着的身影越来越多,闻讯而来的县民甚至跪出了县衙正街,队伍还在壮大。
但没人说话,落针可闻。
他们不是害怕冒犯上京来的大人。
而是远在上京的皇帝,是如何赞扬沈大人的,他们想一字不落地听进去。
这是属于沈大人的荣誉,他们为她欣喜,为她自豪。
余时章将百姓们的虔诚之情尽收眼底,暗叹后生可畏,或许这就是陛下极力在寻找的人罢。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自朕即位以来,轸恤黎庶,力求贤才,力排众议,广开科举,故朕......”
余时章念到这儿,明显顿了一下。
圣旨在宣旨之前,是不得打开看的,所以如今,也是他第一次知晓其中内容。
好家伙......
余时章默道一句,这封圣旨,前半部分,全是圣上的自夸。
夸自己开科举有多么圣明,夸自己多有眼光,选中了沈筝这个贤臣。
余时章好似通过这封圣旨,看到了一只开屏的孔雀......
不仅他如此想,就连跪地听旨的沈筝都止不住如此想了。
圣上,好像是个“很有意思”的明君。
“咳。”
余时章轻咳一声后,终于念到了夸奖沈筝的部分,在场众人的耳朵,恨不得竖到余时章跟前来。
快!快念呀!圣上是如何夸赞他们沈大人的!
他们待会儿听了,要立刻赶个牛车去隔壁几个县城,将消息传出去!
“爱卿沈筝,忠勤懋著,忧天下之忧而忧,体恤黎民百姓,带领治下居民种出高产水稻,又联合匠人一同研造出棉布纺织机,利国利民。真乃朕之肱骨,国之栋梁。”
皇帝的肱骨!国之栋梁!
同安县民闻言呲个大牙直乐,耳朵都要咧到耳朵根去了,险些就笑出声来。
听听,听听,圣上这是离了他们沈大人活不了啦!
他们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惆怅,圣上如此看得起沈大人,直接将她召回上京也不是没可能。
那他们同安县......唉!
“朕本欲召卿回京,但考虑如今水稻与纺织机还在初成阶段,离卿恐生变故,故许卿任满回京赴任。另爱卿此次立有大功,特赐:黄金千两,白银万两......”
“嘶!”
黄金千两,白银万两!
听到这儿下面的人再也控制不住,惊叫出声。
别说千两黄金了,不少人活一辈子,连一两黄金都未曾拥有过!
千两黄金......得买多少肉吃啊,怕是这辈子都吃不完吧......
就连受赐当事人沈筝都瞪大了双眼。
若她没有接触过这个世界,只凭借前世看影视剧的经验来看,会觉得千两黄金,而已。
毕竟影视剧里的天子赏赐,连千两黄金都算少的,基本动辄就是黄金万两。
千两?洒洒水罢了。
可在现实生活中呢?
要知道,那是黄金,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是硬通货的家伙,不是随处可见的大白菜。
万两黄金,不是说拿便能拿出来的银钱——一个国家需要发展,哪哪儿都差钱,赏赐功臣这种事儿,能少给点,就少给点。
且在沈筝记忆中,尽管前朝的风气会比本朝奢靡一些,皇帝赏赐臣子,也鲜少有直接赐下千两黄金的情况,更多是万两白银,或是食邑千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