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途中的二三事(下)(2 / 2)

法兰西1794 管杀不管填 1487 字 3个月前

大革命时期,由于国家财产的拍卖、市镇土地的分配、私有财产的出售,包括许多破产贵族不得不放弃部分祖业,或者新的继承法的颁布,拥有土地的农民数量大幅增加,靠近城市的乡镇变得富裕起来。

尽管上述中的“公共土地”时不时遭遇革-命政-府的大量征用,但还是有不少懂得局势的法国农民,还是趁大革命引发的混乱时机,从中投机,继而大大地赚了一笔。

比如说安德鲁此时下榻的“好运气”旅店,就是一个叫皮埃尔的普通农户,借助用几张真假难辨的大额指券,从政-府代售的优良资产中,廉价购得。

当然,店主人皮埃尔打死也不会承认这个事实。每次在一楼餐厅,熟客们在向店主人打趣时,皮埃尔就会装聋卖傻的糊弄过去,还趁机向那些喝得醉醺醺的旅客,兜售自产的劣质白兰地。

当一名叫皮克的13岁小侍童,小跑过来询问已经放下刀叉的安德鲁,是否还需要什么食物酒水时,后者摇头拒绝了。

即便是在宣扬自由、平等的大革-命时期,雇佣童工的现象依然十分的普遍。尤其是在大量青壮年主动或被动的赶上战场的时候,社会普遍认为12岁以上的儿童是一种廉价的好劳动力。

当然了,儿童干活的年龄是根据他的身体条件来决定的。通常来说,乡镇的孩子从6岁开始干活儿。

最初的几年,他们负责将家畜赶到牧场、打草、拾集树叶、挑轻一些的担子、在母亲忙家务时照看弟妹。

从10岁开始,到15或16岁,他们在父亲耕地的时候,赶拉犁的牲畜,或者帮父亲编篱笆、修沟渠、收秸秆、挑肥、施肥、将牲畜看在休耕地里不乱跑。

等到15岁以后,如果他们足够强壮,他们在犁地时就取代了父亲的位置。

另外,也是从12岁开始,孩子就可以在家附近,选择为雇主干一些闲散的轻活儿。

比如说在旅店餐厅里端茶送水,收拾桌面,帮忙跑腿,什么的。这样一来,就可以为他们自己赚取日常的学费。

革-命中的法国是最早提出免费义务教育制的国家,但真正实施,并最终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却是以保守专-制著称的普鲁士王国。

至少在1794年的时候,全法国的中小学生都是要收取学费的,而且学费并不便宜,男生与女生收费基本一样。

在巴黎周边的地方,如果只学认字的学生,每月的学费通常是1里弗尔,而读写都学的学生每月交1里弗尔(银币)外加10苏(铜币),相当于1.5里弗尔。

至于校舍,基本上都是废弃的教堂或是修道院改建而成的。不过,教育质量与教师素质密切相关。而且在很多人看来,老师体罚学生,属于一种正常不过的“教学行为”。

负责启蒙的老师通常会有满手的老茧、有戒尺、有皮带,还有牛筋鞭子,甚至还会有满嘴的污言秽语。

一旦孩子们朗读的磕磕巴巴,一耳光马上到场;

如果是左顾右盼不认真了,那就是一皮带打来;

但要是胆敢在课堂上发出声音,屁股上马上挨上一鞭子;

至于那根代表无上威严的戒尺,始终就在老师的手里,从未休息过。

尽管人们经常抱怨老师的过于严厉,但极少的家庭要求自己的孩子放弃学习,而跟随父母务农或经商。

那是农户们从过往路人,从有见识的村长,从学校老师那里了解到,诸如马拉、丹东、罗伯斯庇尔等革命领袖的发家史。

于是,几乎所有的家长都开始信奉一句格言:“知识,能够改变孩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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